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促进加工贸易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作为指导今后一段时期我国加工贸易创新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意见》明确提出,要推动加工贸易进一步向全球价值链高端跃升,并提出包括研究制定差异化的支持梯度转移政策等在内的30条具体举措。
《意见》提出加工贸易创新发展的四大任务,一是延长产业链,提升加工贸易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地位;二是发挥沿海地区示范带动作用,促进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三是支持内陆沿边地区承接产业梯度转移,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四是引导企业有序开展国际产能合作,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
“《意见》可以说是对我国加工贸易在新形势下转型升级做出的总体部署。”商务部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部副主任白明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加工贸易成就了今天中国贸易大国的地位,其曾经占了中国外贸的半壁江山。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中国在国际产业链上一直处于低端位置,加工贸易数量庞大,但总体却不挣钱,占比也在逐渐萎缩。但是,加工贸易在经济中的重要性不能就此否定,毕竟相当一部分就业还需要靠其来消化。
商务部外贸司负责人18日指出,我国加工贸易是在经济全球化和国际分工不断深化的背景下,依托劳动力、土地等低成本要素,承接国际产业转移迅速发展起来的。当前,加工贸易发展的国际环境和国内条件都发生了重大变化,承接国际产业转移受到来自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双向挤压”,传统的粗放式发展模式难以为继,制约创新发展和转型升级的问题依然突出。
上述负责人指出,当前,我国加工贸易发展出现了“一慢、一快、一升、一降”的态势。“一慢”,是跨国公司主导的大规模国际产业转移明显放缓。发达国家转向大力推动“产业回归”和“再工业化”,尚未出现类似IT技术革命的产业,产业转移缺乏亮点、热点和支撑点。“一快”,是我国加工贸易产业和订单向外转移加快。据商务部不完全统计,2013年以来,我国产能和订单向外转移影响外贸出口金额达950亿美元。同时,越南等发展中国家承接产业及资本转移加快。“一升”,是生产要素成本快速上升,2009年以来劳动力成本年均增幅超过10%,沿海地区雇佣工人成本已达5500元/月左右,是缅甸、孟加拉等周边国家的3至5倍,接近匈牙利、罗马尼亚等东欧国家。“一降”,是随着经济持续增长,我国劳动力、土地、资源等生产要素成本持续上升,环境承载能力已达到或接近上限,低成本制造的传统优势明显弱化。
“加工贸易经过30年的发展已经进入了一个量变到质变的新阶段,传统的粗放式发展模式难以为继,转型升级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是一个长期、艰巨的任务,是一个长期动态的过程。”该负责人指出。
具体而言,《意见》针对“留、来、转”三类情况明确了加工贸易创新发展的路径。“留下来”的,要拓展内涵和外延。在鼓励加工贸易企业加快生产制造环节转型升级的基础上,拓展加工贸易外延,推动制造业由生产型向生产服务型转变,与服务贸易融合,与互联网融合,与智能化生产制造融合。“引进来”的,应继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明确政策预期,通过引资引智引技相结合,提升加工贸易利用外资水平。同时,要积极参与多双边规则和自由贸易区谈判,为加工贸易发展创造公平竞争的国际经贸环境。“转出去”的,一方面,加快推动沿海加工贸易优先向内陆沿边地区转移,研究制定支持内陆沿边地区承接梯度转移的差异化政策;另一方面,强调发挥境外合作区平台作用,引导企业有序进行国际产能合作。
《意见》拓展了加工贸易内涵和外延,强调了提升利用外资水平,并对国内国外两个市场做出统筹布局等。
白明表示,根据《意见》的安排,未来加工贸易的转型升级有三大亮点。一是产业链延伸,未来中国的加工贸易将不再是简单的装配一下就走,而会有更多包括设计在内的环节纳入到产业链中来;二是发挥沿海地区示范带动作用,因为这些地区有先进的技术和管理优势,以及成熟的配套产业,相比中西部地区具有更好的先决条件;三是内陆沿边地区承接产业梯度转移,这意味着中国的加工贸易将更多的向以前相对落后的地区去转移。
白明预测,“十三五”期间,一般贸易和加工贸易将保持共同增长的大趋势,但加工贸易在整体占比上还会进一步缩小。
《意见》还要求,要深化加工贸易行政审批改革,建立加工贸易新型管理体系,优化监管方式,加快推进内销便利化,加快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整合优化。
商务部外贸司副司长支陆逊说,加工贸易符合我国国情,对助推贸易大国地位、嵌入国际分工体系、提升产业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是不出国门的“走出去”。今后一段时期,加工贸易仍是我国深度融入国际产业分工体系,实现价值链跃升,提高就业水平的重要载体,必须紧紧抓住全球产业重新布局机遇,继续发展加工贸易。
据介绍,下一步,商务部将根据《意见》要求,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协调工作机制,明确分工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制定相关政策,推动各地方政府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出台有针对性的措施,抓好工作落实,推进加工贸易创新发展工作取得实质性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