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决战序幕已经拉开。最早吹响“号角”的,是任务最为艰巨的“三农”领域。近日,中共中央下发《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若干意见》,延续以往传统,将“三农”作为“一号文件”的主题。文件在中共中央“十三五”规划建议的基础上强调,促进农民收入稳定较快增长,加快缩小城乡差距,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是必须完成的历史任务,要确保亿万农民与全国人民一道迈入全面小康社会。
“三农”问题是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最大挑战,一是按我国现行标准,贫困人口的主要部分是农民;二是在城市务工的流动农民工面临在城市生活的诸多不平等难题。对于前一问题,通过努力,“十三五”期间有望实现农村贫困人口脱贫。后一问题则是更为复杂与长期的挑战。
据统计,到2014年末,全国还有7017万农村贫困人口。目前的规划是,到2020年,通过产业扶持、转移就业、易地搬迁等措施,解决5000万左右贫困人口脱贫;对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2000多万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低保覆盖范围,实行社保政策兜底脱贫。以国家经济现有的基础与农村发展的积累,只要下决心,可以实实在在地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这一中国历史上从未有过的壮举。这要靠各级政府要真正地下决心。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说到底首先需要对具体地方的政府机构做精准要求与考核,并加强针对性的业务研讨与指导。
上述农村扶贫问题,指的是绝对贫困;在城市长期生活的农民工,处于绝对贫困线之下的数量未必多,但他们面临的是相对贫困问题。城市生活成本相对较高,以及城市公共服务体系对农民工的开放程度不够,使得农民工群体成为对社会不平等感受最为深切的社会群体。以往舆论在关注“三农”问题时,较少将农民工问题作为核心问题,这一状况近年来已有明显变化,此次“一号文件”也对农民工问题做了重要关注。
2015年末,城镇常住人口为7.7亿,其中约2.5亿是以农民工为主体的外来常住人口。目前的规划是,“十三五”期间要使1亿左右农民工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定居落户,这1亿人主要指农村学生升学和参军进入城镇的人口、在城镇就业和居住5年以上和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这1亿农民工在城市落户之后,如何有一个相对有尊严与稳定的生活,仍然是一个重要课题;其他1.5亿左右农民工的转型任务更为艰巨。其中,如何避免城市出现“贫民区”,将是城市政府的一大考验。
“农民进城”是城镇化进程的一个主要难题,但并非无解。其中的关键是,需要坚持农村土地基本制度。随着大量农民成为城市居民,他们的宅基地与以往耕作的农地的流转,不可避免成为一个需要妥善处理的难题。在全球近三百年的大规模城市化进程中,不同国家的“无地农民”及其引发的政治挑战,是值得重点关注和深入研究的议题。此次“一号文件”指出,应维护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支持引导其依法自愿有偿转让上述权益。这种转让的底线是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只有这样,才能避免出现“资本大肆兼并农地”的重大隐患。
无论是农民务农,还是向城市流动,都需要在广大农村普及教育。今天,对应于技术发展,在农民阶层中普及职业教育,仍然极为重要,这是此次“一号文件”的一个重要亮点。其中不仅指出,将职业农民培育纳入国家教育培训发展规划,办好农业职业教育,将全日制农业中等职业教育纳入国家资助政策范围,鼓励农民通过“半农半读”等方式就地就近接受职业教育;还指出,实施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开展农村贫困家庭子女、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免费接受职业培训行动。这是开创美好新未来的极为关键的举措,应当以更大自觉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