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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全面清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家底”

2016-02-04 08:10:18   来源:   

财政部3日通知,为摸清散布在全国上百万个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家底”,将于2016年1月至10月对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

据悉,此次清查工作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分级实施”的原则进行。清查范围为2015年12月31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关系的社会团体等单位。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能、保障政权运转以及提供公共服务的物质基础。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摸清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存量,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履行公共财政职能,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系和国有资产监管职能的客观要求,也是降低行政事业单位运行成本,推进厉行节约的具体体现。

为保证资产清查工作顺利开展,财政部同时印发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明确了资产清查核实的工作内容和各方管理职责,规范了资产清查核实的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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