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政府网2月4日消息,为有效遏制非法集资高发蔓延势头,加大防范和处置工作力度,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
意见指出,主要目标是非法集资高发势头得到遏制,存量风险及时化解,增量风险逐步减少,大案要案依法、稳妥处置。非法集资监测到位、预警及时、防范得力,一旦发现苗头要及早引导、规范、处置。政策法规进一步完善,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广大人民群众相关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显著提高,买者自负、风险自担的意识氛围逐步形成。金融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投融资体系进一步完善,非法集资生存土壤逐步消除。
意见要求,落实部门监督管理职责,发挥金融机构监测防控作用,防控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风险,依法妥善处置跨省案件,加大顶层引领和推动力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处置非法集资相关法律法规,加快民间融资和金融新业态法规制度建设,加大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力度,规范民间投融资发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