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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省市出台国企改革方案 员工持股试点受关注

2016-03-24 08:06:42   来源:   

近期福建、甘肃等省推出国企改革方案,让明确出台地方国企改革方案的省市(区)增至25个。整体来看,各地改革方案与国企改革中央顶层设计“定调”一致,均以实现混合所有制为旗帜和目标,涉及国有资本结构调整、产权制度、公司治理制度、企业分类监管等多个方面。而多数地区的方案均明确提出将探索实行员工持股,同时薪酬制度改革也是各地国企改革方案中的重点内容之一。

25省市出台方案

3月16日,全国两会落下帷幕。同一天,福建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全文约1万字,打响了两会后地方国企改革的“第一枪”。近期,甘肃也出台了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本省国企改革的时间表和路线图。

中新网报道称,据不完全统计,目前至少已有上海、山东、江苏、浙江、云南、湖南、重庆、天津、四川、湖北、江西、山西、青海、北京、广东、河南、辽宁、广西、宁夏、黑龙江、河北、吉林、内蒙古、甘肃、福建等25个省市(区)明确出台了国企改革方案。

总体来看,各地改革方案与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及去年9月发布的国企改革中央顶层设计“定调”一致,均以实现混合所有制为旗帜和目标,涉及国有资本结构调整、产权制度、公司治理制度、企业分类监管等多个方面。

多地提出改革硬指标

较之以往,本轮改革时间表较为明确,并提出不少具体的硬性指标。同时一个显著特点是,发达地区更为强调提升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优化国有资本布局,欠发达地区更强调国有资本收益性、对资本证券化率有一定要求。

在已经公布的改革方案中,已有超过十省市明确了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具体时间和指标,广东提出2017年混合所有制企业数超70%;重庆提出3-5年三分之二国企将发展成混合所有制;甘肃提出到2020年国有经济中混合所有制比重达到60%左右;江西则提出5年内混合所有制经济要占国资的70%。

国有资本布局方面,北京提出到2020年,80%以上的国有资本集中到提供公共服务等领域,还强调城市公共服务类和特殊功能类企业中的国有资本占到国有资本总量的60%以上。天津则更进一步,提出到2017年底,天津90%的国有资本聚集到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国有资本布局聚集在40个行业左右。

国有资本证券化率方面,已有15个省市提出明确的比例指标。例如,湖北提出到2020年力争将全省国有资本证券化率提高到50%;重庆则计划用3-5年左右,推进20家重点国企整体上市,80%以上的竞争类国有企业国有资本实现证券化。

多数提出员工持股试点

或许是直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国企改革中的员工持股问题备受关注。

据中新网报道,多数地区的方案均明确提出将探索实行员工持股。如,甘肃提出,选择部分符合条件的省属国有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员工持股主要采取增资扩股、出资新设等方式,员工有“真金白银”投入,企业增加资本金规模。

一些地区明确了员工持股试点的时间表。河北提出,按照“试点先行、优选对象、严格规范”的要求,选择若干人才资本和技术要素贡献占比较高的转制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科技服务型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2015年底前,完成试点方案制定工作,2016年基本完成试点工作。

事实上,根据上月25日披露的国有企业“十项改革试点”落实计划,员工持股也是一项重要试点内容。根据该项计划,今年将在中央企业层面选择10户子企业,指导各省市分别选择10户企业开展试点,中央一级企业暂不开展员工持股试点。持股员工应是在关键岗位工作并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或较大影响的科研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相关文件印发后,将正式启动首批试点。试点将从企业类型、出资入股方式、定价机制、动态调整机制、股权管理方式、持股方式等不同角度探索员工持股的有效模式。

薪酬改革是焦点

中新网报道称,薪酬制度改革也是各地国企改革方案中的重点内容之一。湖北提出,对组织任命的企业领导人员,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其薪酬水平;对市场上公开招聘的企业领导人员,其薪酬水平参考人才市场价位协商确定。

福建也明确,对各级党委和政府及其所属有关部门任命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严格规范薪酬结构,合理确定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水平。对通过市场化选聘的职业经理人,其薪酬结构和水平由董事会按照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确定。

河北提出,各地应根据当地工资水平加强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国有企业负责人任期激励收入要按照5∶3∶2的比例分三年发放,国有企业内部不得为负责人发放各种名义的奖金及实物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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