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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资本应积极介入 促“僵尸企业”退出

2016-04-11 08:58:20   来源:   

去产能是今年我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五大任务之首。而“僵尸企业”的处置是化解过剩产能、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关键。当前,我国“僵尸企业”长期亏损,多处于停产或半停产状态,主要依靠政府补贴、银行贷款等不断“输血”得以为继。处置不当将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而其处置也亟须大量资金支持。

今日本报刊发的《金融资本介入促“僵尸企业”退出》指出,“僵尸企业”占用大量资源,扭曲了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但是其退出市场却存在着种种障碍,从金融资本角度看,主要有:“僵尸企业”负债率极高;债务殃及众多金融机构;退出通道不畅通;金融资本介入兼并重组意愿不强烈。

文章指出,历史上,许多国家也曾出现过严重的产能过剩,遭遇过“僵尸企业”现象,这些国家金融资本参与“僵尸企业”所采用的手段可以为我国提供经验借鉴:提供融资支持或减少信贷因企而异;完善不良资产消化体系;力促“僵尸企业”重组;多种金融工具组合并用。

文章建议,针对当前我国“僵尸企业”出清存在的主要问题,借鉴国外做法,我国金融资本应积极介入“僵尸企业”的重组与退出,促进过剩产能的退出:充分发挥政府的协调作用;多元金融主体协同发力;拓展融资渠道;完善金融风险防控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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