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天上午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举办的2016年第一季度宏观经济形势分析会上,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所长姚余栋谈到“债转股”问题时态度很明确,“债转股是要转优先股,而不是普通股。”
“债转股”是指将银行持有的企业债券资产转为对企业的股权投资。近期,媒体报道“债转股”试点将很快启动,国家开发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招商银行等银行入选第一批债转股试点。
但关于“债转股”的可行性,业界看法不一。有人认为“债转股”对僵尸企业和银行是双重利好,但更有声音表示出“债转股”是个痛苦的过程,如若把握不当,很有可能陷入既不是债权人,又不像股权持有人的尴尬境地。
“债转股”成为目前热议的话题,但转什么股并没有明确说明。在短暂的发言中,姚余栋两次强调“债转股”一定是转优先股,而不是普通股。优先股是指在利润分红及剩余财产分配的权利方面,优先于普通股。
在姚余栋看来,转优先股首先可以补充一级资本,提高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其次,可以服务实体经济去杠杆,引入社会资本,为基础设施建设提供新的资金来源。同时,还能吸引风险投资,确保初创企业控制权不被稀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