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认定重庆等三城市为加工贸易承接转移示范地 - 国内宏观宏观经济 - 冶金网-首页-钢材 薄板 不銹钢 炉料 生铁 铁矿石 价格 行业分析 出厂价格 市场价格 宏观政策 进出口数据

热门关键字:钢材 炉料 不锈钢 铁矿石 板材

010-65123585

当前位置:首页 > 宏观经济 > 国内宏观宏观经济 > 正文

三部门认定重庆等三城市为加工贸易承接转移示范地

2016-04-13 07:56:17   来源:   

记者12日从商务部获悉,日前商务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海关总署下发通知,决定认定重庆、郑州、赣州为加工贸易承接转移示范地,示范期两年。

通知要求,培育和建设加工贸易承接转移示范地是支持内陆延边地区承接产业梯度转移、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

通知明确要强化发展规划引导,加工贸易承接转移示范地要制定相关发展规划,完善政策措施,明确承接发展重点,改善承接转移环境等;要加大承接转移工作力度,加强对社会资金的引导,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产业基金等,促进改善各类公共服务。

关于我们 | 钢铁知识 | 资讯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站导航

主管单位:冶金工业信息中心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隆福寺街95号隆福寺北里5号楼3层 京ICP备05058732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2096号

版权所有:冶金工业信息中心 联系电话:86-010-65123585 电子邮件:info@metal.net.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