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中国经济企稳迹象突出——一季度GDP增速6.7%,符合预期;人民币汇率企稳;PPI同比下降环比上升0.3%,环比在连续26个月为负值之后转为正值,连续第3个月好转。宽货币和宽财政的共同作用体现。
然而,过度依赖刺激组合会否让经济重回老路?中国公司部门居高不下的债务问题又应如何解决?债转股究竟要怎么做才能化腐朽为神奇?
近日,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春季年会上,一场名为“中国在全球经济中扮演的角色”(TheEvolvingRoleofChinaintheGlobalEconomy)的讨论会对于中国如何维稳经济、化解债务问题等进行了深入探讨。嘉宾包括:IMF第一副总裁利普顿(DavidLipton),中金公司总经理黄海洲,B20基础设施工作组联合主席、中石化原董事长傅成玉。《第一财经日报》副总编辑、第一财经研究院院长杨燕青主持了本场讨论会。
中国“存在风险的债务”占比高
IMF在最新一期《全球金融稳定报告》(GFSR)里,尝试对中国银行体系贷款的风险做前瞻性的分析和估计。报告先把各国所有利息覆盖率小于1(即营业收入不足以抵消利息开支)的公司债务都视为“存在风险的债务”(debtatrisk).
以中国上市公司“存在风险的债务”为样本,推算整个中国银行体系里“有潜在风险的贷款”(loanspotentiallyatrisk),估计总额为1.3万亿美元,占商业银行总贷款的15.5%。
从估算方法看,报告首先是以利息覆盖率小于1来估算“存在风险的债务”,从概率的角度看有一定道理。但由于企业可以用抵押品、变现资产或业务重组等方法偿还利息,按国际通行的银行监管原则,这种贷款还不能归为不良贷款(NPL).
值得注意的是,报告假定整个商业银行“有潜在风险的贷款”的损失率达45%~60%,相当于直接引用巴塞尔委员会针对不良贷款的默认损失率45%,甚至假设损失更高的情况。
即便如此,报告的评估结果显示,中国的商业银行即使在企业还款出现困难且贷款损失率相当高的情况下,也有相当的抗风险能力。即,如果损失率是45%,相当于GDP的5%;如果损失率为60%,则相当于GDP的7%,约合7560亿美元。
中国驻IMF执董金中夏分析称,以2015年我国商业银行税前利润约合4000亿美元衡量,相当于1年零11个月的税前利润。此外,2015年银行拨备约合3560亿美元。也就是说以当前我国商业银行本身利润和已有拨备,可以在较短的时间内吸收损失而不必折损资本金。
对此,利普顿认为,“如果一个国家的公司债/GDP之比达到200%,这会使得很多国家陷入崩溃,因为他们没有很高的增速。”但中国则不一样,他认为中国的金融风险是可控的,这是IMF报告所释放的积极信息,“如果中国能持续推进再平衡改革战略,依靠家庭收入和支出,结果还是乐观的。”
黄海洲对此也持有乐观态度。看一国的债务问题要看中央政府债务、地方政府债务、公司债务以及家庭部门债务。“中国家庭资产负债表是很健康的,甚至可能是全球最健康的。就算偿付了各类负债后,该类别仍占国内生产净额的40%,这个优势是很多国家没有的。”
在黄海洲看来,中央政府的债务相对较低,而且有足够的空间控制风险,但仍需要关注地方政府债务。“在过去几年里,地方政府从变卖土地换取资金到贷款,负债增大,这也具有一定风险。”
关于中国的企业债务问题,可将其分为私有和国有企业两部分来看。黄海洲表示:“私有企业的债务是可以控制的,但对于一些产能过剩的国有企业来讲,债务风险仍然比较大。”
“中国作为资本净出口国具有一定的优势,但如何利用好这点去解决负债问题才是关键。”他称,中金公司也是第一批在去年下调中国经济增速预期后再度上调的机构之一,中金公司预计2016年中国GDP增速为6.7%。
债转股适用于盈利企业
也正因为中国居高不下的债务问题,近日债转股屡次被高层提及,并受到市场和业界的持续关注。由于具体的实施办法尚未出台,市场仍有一定猜测。
债转股是指将银行与企业间的债权关系,转变为股权关系。1999年至2002年,中国曾实施债转股,当时国企大面积亏损,银行积累巨额不良贷款,为了控制银行体系的风险,信达、华融、长城、东方四大资产管理公司(AMC)应运而生。他们通过与债务方签订债转股协议,将4000亿元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逾期债权)承接过来,成功地帮助商业银行抛下(不良资产)包袱,轻装上市。
就当前的情况而言,黄海洲认为,“债转股是个好主意,中国的经济体系具有一定的财政缓冲。我认为这是一个结构问题,而不是资本问题。”
“以往对于逾期贷款公司来讲,公司可以选择马上付清债务,或者宣布破产,除此之外别无选择。但是,债转股可以作为一种新的解决办法,给予这些负债公司以时间换空间的缓冲。通过将公司的负债转换为股票,可以短期减轻负债公司偿还债务的压力。”黄海洲称。
利普顿的看法则较为谨慎。“首先,债转股不能用于没有发展前景的企业,但如果公司只是一时债务过多,但发展前景良好,债转股会扮演积极角色,”他认为,债转股也能帮助部分公司解决治理问题,因为当债权人变成了股权人,便能在公司未来治理模式中扮演一些角色,这或将优化公司行为模式。
不过他也指出,当前中国的银行对此似乎仍存在经验不足的问题,同时也存在一些潜在的利益冲突。
无独有偶,傅成玉认为,债转股不适用所有高负债的公司,“只有那些资产质量比较好的公司,债转股可帮助其降低成本,届时坏账有望变成较好的资产,并产生较好的回报;而对于那些资产质量不好的企业而言,破产可能是最直接的选择。”
此外,对于在债转股过程中扮演关键角色的AMC而言,傅成玉指出:“中国在20年前有过债转股的经验。当时,中国设立了四大资产管理公司,而不是将股权直接转移给银行。但现在此前的AMC上市了,因此是不是要设立新的AMC?这一问题必须要讨论清楚。”
从法律意义上而言,金中夏此前也分析称,在一个债权债务关系比较规范的环境中,企业贷款风险首先该由企业所有者承担,可以营业收入、变卖资产所得或吸引新的注资等方法偿还债务。即便要债务重组、债转股、或是破产,也仍须经过企业与银行各自作为独立的市场主体进行协商或谈判,以法律和市场化的方式,保护债权人的合法利益。如果误以为可以将企业不良贷款损失随意转嫁给银行,将造成深远的经济和金融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