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显示,2015年环境污染重、生态受损大、环境风险高等问题仍突出
根据2015年起实施的新环保法的有关要求,受国务院委托,环保部部长陈吉宁在4月25日当天开幕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向大会作了《国务院关于2015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下称《报告》).
这是新环保法实施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审议国务院环保专项工作报告,也是对全国人大常委会2016年监督工作计划的具体落实。而在积极意义层面,此举还将对新环保法规定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具体法律贯彻形成示范和带动效应。
环境质量改善但问题突出
对于2015年我国环境质量的总体状况,陈吉宁在《报告》中指出,2015年,全国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但环境污染重、生态受损大、环境风险高等问题仍然突出,具体表现在空气质量、水环境、土壤环境、生态环境和环境风险上。
《报告》指出,2015年,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中,有73个城市达标,占21.6%;优良天数比例76.7%,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3.2%。《报告》指出,2015年,我国空气质量总体呈改善趋势,但污染程度仍较高,部分地区冬季雾霾天气频发高发。同时,颗粒物为主要污染因子,臭氧污染问题日益增多。此外,区域不平衡,部分城市有所反弹。
陈吉宁介绍,珠三角空气质量改善幅度最大,区域细颗粒物平均浓度为34微克/立方米,首次达标。郑州、乌鲁木齐、济南细颗粒物浓度在2014年同比下降后2015年又有反弹;同时,还有70个城市可吸入颗粒物浓度不降反升。
在水环境质量方面,陈吉宁说,全国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质的国控断面比例为64.5%。开展监测的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水源地中,有92.6%地表水型饮用水水源地达标,86.6%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地达标。《报告》指出,第一,地表水水质稳中趋好,但部分水体污染问题突出。2015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质比例断面比2010年提高14.6个百分点,劣V类水质比例下降6.8个百分点。第二,良好水体保护形势严峻。2015年全国地表水Ⅰ类水质断面比例为2.8%,同比降低0.6个百分点。第三,是主要污染因子出现分化。2015年地表水化学需氧量平均浓度比2010年下降32%。总磷浓度下降幅度慢于其他指标,已成为地表水第二超标因子。
《报告》还反映了我国土壤环境状况。全国土壤总的点位超标率为16.1%,其中轻微、轻度、中度和重度污染点位比例分别为11.2%、2.3%、1.5%和1.1%,耕地土壤点位超标率为19.4%。长三角、珠三角、东北老工业基地等部分区域土壤污染问题较为突出,西南、中南地区土壤重金属超标范围较大。
约束指标如期完成,年度目标超额完成
陈吉宁表示,在环境保护目标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方面,“十二五”规划纲要确定的环境约束性指标均如期完成,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主要污染物减排年度目标超额完成。
《报告》从加强环境法制建设,严格执法监管;坚决向污染宣战,全力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治理;坚持预防为主,推动转方式调结构;深化生态环保领域改革,健全体制机制;加大投资力度,实施一批重大生态环保工程等五个方面主要阐述了保护目标和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
其中,陈吉宁说,为依法落实地方政府环保责任,环保部对33个市(区)开展综合督查,公开约谈15个市级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各省级环保部门对163个市开展综合督查,对31个市进行约谈、20个市县实施区域环评限批、176个问题挂牌督办。
而在落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方面,《报告》显示,全国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案件8000余件,移送行政拘留、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近3800件。各级环保部门下达行政处罚决定9.7万余份,罚款42.5亿元,比2014年增长34%。
此外,在深入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大气十条”)和对《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水十条”)编制具体实施方案,有关部门成立协作机制,先后出台配套措施文件的同时,陈吉宁说,2015年有关方面稳步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加快编制《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在10个省份启动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项目。支持38个重金属重点防控区域开展综合防治示范。在长株潭地区实施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及农作物种植结构调整试点,涉及170万亩。在新疆、甘肃等6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农膜回收利用示范,约涉及1200万亩。
环境改善需要付出艰苦、长期努力
在谈及下一步有关工作安排上,陈吉宁说,当前,我国环境保护形势依然严峻,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已经达到或接近上限,生态环境特别是大气、水、土壤污染严重,已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突出短板,扭转环境恶化、提高环境质量是广大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同时,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的任务尚未完成,产业结构偏重、能源结构不合理等情况短期内难以根本改变,加之一些地方环保责任不落实、执法监管不严、基层能力不足等问题,环境保护面临的压力和挑战巨大,环境质量改善需要付出艰苦、长期的努力。
陈吉宁介绍,按照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加大环境治理力度的要求,环境保护工作的主要目标是: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77%,未达标城市细颗粒物浓度下降3%;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达66.5%,劣Ⅴ类比例控制在9.2%以内;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下降2%、2%、3%、3%。
为此,下一步将重点抓好坚决打好“三大战役”(大气、水、土壤);深入推进各项改革;加强环境法治保障;健全环境预防体系;加大生态和农村环境保护力度;夯实环境科技基础,发展绿色环保产业;有效防控环境风险等七个方面的工作。
其中,在备受关注的“三大战役”中,陈吉宁说,持续实施“大气十条”,将在重点区域实行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落实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突出抓好京津冀特别是北京等重点区域大气治理。在全面落实“水十条”方面,要出台考核实施细则等配套政策措施。加强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建立水环境质量预警制度,对各地水环境质量状况进行排名。
此外,为弥补在土壤防治方面有关法律法规的缺位,在2015年研究起草土壤污染防治法的基础上,纳入“三大战役”的土壤防治下一步将迎来新进展。陈吉宁说,要加快《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土十条”)的出台实施。启动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以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为重点,实行分级分类管控。完成土壤环境质量国控监测点位设置,建立土壤环境基础数据库。健全土壤污染防治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推进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
在深入推进各项改革方面,《报告》显示,诸如继续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国家公园体制等试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加大对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支持力度。全面推进环境质量信息和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完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等内容均在列。
对于环境保护而言,完善、科学的法律规范体系还需要切实有效的法治保障。《报告》指出,下一步要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坚持“督政”与“查企”并举、“严打违法”与“规范执法”并重,提高环境执法效能。
“环保部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打好持久战和攻坚战,不断补齐环保短板,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贡献。”陈吉宁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