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副部长陆克华6日介绍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有关情况时表示,将从以下四个方面来扶持住房租赁企业的发展。一是从税收方面给予优惠。对依法登记备案的住房租赁企业、机构,包括个人,给予税收优惠政策的支持,具体不再介绍,文件很快会出来。二是提供金融方面的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住房租赁企业发行债券、不动产证券化产品,稳步推进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拓展直接融资的渠道。三是完善规划建设和用地政策。合理确定新建租赁住房建设的规模,在年度住房建设计划和住房用地供应计划中予以安排。鼓励地方政府盘活城区的存量土地,采用多种方式增加租赁住房用地的有效供应。允许将商业用房等按照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土地使用年限和容积率不变,土地用途调整为居住用地。四是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租房租赁业务。鼓励开发企业出租库存的商品住房。引导开发企业与租赁企业合作,发展租赁地产,从开发、销售向租售并举的经营模式转变。总的来讲,是要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调动企业的积极性,来提高住房租赁企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的水平,形成大中小住房租赁企业协同发展的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