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环保部今天发布2015年全国环境状况公报。数据显示,2015年全国城市空气质量和水环境均有改善,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基本达标。
城市空气质量是否改善,要靠优良天数比例,重污染天数比例和污染物平均浓度这三个指标来衡量。
公报显示,全国首批实施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74个城市去年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14.1%。
在全国338个地级以上城市中,有73个城市空气质量达标,但这也意味着,仍有近八成城市全年空气质量不达标。特别是在初春和冬季,也就是常规采暖季内,重污染天气仍然多发。
在三大重点区域内,珠三角空气质量改善最为明显,全年PM2.5浓度为34微克/立方米。京津冀仍然是污染最为高发的区域,全国超过四成的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发生在这。环保部部长陈吉宁介绍,2015年,京津冀地区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为10%,同比下降7个百分点,但采暖期细颗粒物平均浓度同比增长9.6%。
水环境方面,地表水水质稳中趋好,2015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质的监测断面比例为64.5%,同比上升1.4个百分点;但作为“水十条”中治理的重点,部分区域极差水质没有明显改善。陈吉宁介绍,近八成劣Ⅴ类水体集中在海河、淮河、辽河和黄河流域,城市黑臭水体大量存在,14个富营养化湖库无明显改善。
此外,地下水环境亟待“修复”。数据显示,在去年开展监测的5118个地下水水质监测点中,较差和极差的水质监测点位比例占到6成以上。
据了解,今年我国环保工作目标是,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77%;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达66.5%。目前,大气、水、土壤三大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均已出台,环保部表示,将继续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建立水环境质量预警制度,强化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确保环境质量稳定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