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养老”试点开启近两年后,全国四个试点城市成效并不乐观,笔者认为,在遇冷的背后,未来应更多地聚焦于科学地设计产品,并且辅以完善的配套政策。
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截至5月20日,全国反向业务投保人共78人59户,办完所有流程的是47人38户。其中北京18人12户、上海13人11户、广州14人11户、武汉2人1户。2014年保监会发布《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试点城市为北京、上海、广州、武汉,试点期自2014年7月1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从上述数据可以看出,近两年的时间,“以房养老”这项试点的成果并不尽如人意。
在西方发达国家,“以房养老”是常见的一种养老模式,该模式起源于荷兰,发展比较成熟的是美国,现已在世界上20多个国家相继推出。这种养老金取得方式是现行基本养老保险的一种必要补充和选择,是增加城乡居民获得更多养老资金的选择机会。
为何这种养老模式在中国遇冷?笔者认为,原因主要是两方面:一方面“房子留给儿女”的传统观念在中国根深蒂固,这种观念的转变还需要一个过程;另一方面是在“以房养老”的产品设计上还存在缺陷,目前国内的以房养老产品设置比较单一,并没有考虑到老年人的多样需求,很多“以房养老”产品无论是在产品设计上还是在将来的具体操作上都置投保方以弱势地位,不能达到“双赢”的产品注定无人问津。
笔者认为,“以房养老”这一养老方式在中国仍有一定的需求空间,特别是对大量的“失独老人”来说是一种不错的养老方式。但当前最关键的问题是“以房养老”需要科学的制度设计和完善的配套政策。“以房养老”破局的关键在于推出切合消费者需求的以房养老保险产品,既能让投保的老年人接受,也能保证保险机构的健康运转,同时,各个部门的政策支持也是保障“以房养老”顺利开展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