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再次强调各地各高校要抓紧建立健全有就业意愿尚未就业毕业生统计机制,以精准统计为基础,重点摸清有就业意愿尚未就业毕业生状况。各高校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
为了就业率数字的好看,高校对学生采劝强迫就业”手段,以致造成大量“虚假就业”,此类情况由来已久。教育部门三令五申,却禁而不绝。从外因上看是缺乏足够的惩罚手段,导致造假高校违规成本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从内因上看,还是“数字迷恋”惹的祸,如果教育部门不是这么看重就业率数字,也不会把高校逼到这般地步。
当然,难免有人会说,我们总是需要一些量化的指标,来评价高校工作的好坏,教育部看重就业率有何不妥?这里面其实有两个问题:第一,我们现在通行的就业率考核,在指标选娶统计方法上是否科学?第二,在现行评价机制中,就业率指标是否拥有合适的权重?
首先,当前我们所说的就业率,实际上是初次就业率,通俗地说,是在学生毕业前就要求学生就业。而国际通行的做法、更为科学的考量,应该是看毕业生毕业半年到1年,3年到5年,乃至中长期就业情况。现行制度导致学校并不关心学生离校之后的发展,把学生最后一学年完全变成了找工作时间,教育时间严重缩水。而且就业率统计是由学校自行开展,并未委托第三方机构,这种统计发布体系很难避免造假行为的发生。
其次,就业率在当前高校工作评价中权重过大,几乎是决定一个专业生死的唯一指标。教育部规定,连续2年就业率不足50%的专业要严格控制招生规模,就业率连续3年不足30%的专业要减少招生甚至停止招生。但我们知道,高等教育不同于职业教育,坚持的应是能力导向而不是就业导向。一些重要的基础学科和专业,也许在就业市场上并不吃香,但在学术科研中必须占据一席之地。如果一味靠就业率定生死,那么大学就会盲目追求热门专业,一些基础性专业将面临岌岌可危的状态。
近年来,几乎每一年都在开头时被称为“史上最难就业季”,但最后我们总是能看到就业率“喜人”这个“大团圆结局”。有多少学生被迫就业?学生就业的质量究竟如何?高校人才培养模式究竟是否科学?如何形成本校的办学特色?这些问题都在好看的数字中被人们有意无意地忽略了。如果这种情况还得不到改变,早晚会酿成更加严重的教育危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