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营造良好市场环境促进有色金属工业调结构促转型增效益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今后一段时期化解有色金属工业长期积累的结构性产能过剩,解决市场供求失衡等深层次矛盾,推动有色金属工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具体部署。
《意见》提出,要优化有色金属工业产业结构,重点品种供需实现基本平衡,电解铝产能利用率保持在80%以上,铜、铝等品种矿产资源保障能力明显增强,稀有金属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进一步提升,再生有色金属使用比重稳步提高,重点工艺技术装备取得突破,航空、汽车、建筑、电子、包装等领域有色金属材料消费量进一步增加,重大国际产能合作项目取得实质性进展,有色金属工业发展质量和效益明显提升。
《意见》要求,一是严控新增产能。坚决落实《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确有必要的电解铝新(改、扩)建项目,要严格落实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方案,并在网上公示。利用社会监督等手段,加大督促检查工作力度,严厉查处违规新建电解铝项目。按有关规定对违规新增产能的有关方面和人员严肃问责。二是加快退出过剩产能。依法依规退出和处置过剩产能。完善主要污染物在线监控体系,对不符合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相关标准的企业,要立即限期整改;未达到整改要求的,要依法依规关停退出。引导不具备竞争力的产能转移退出。鼓励有条件的企业适时调整发展战略,主动压减存量产能,实施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的等量或减量兼并重组,退出部分低效产能。三是加强技术创新。推动智能制造。在重点领域开展数字化矿山、智能制造示范工厂试点,提升企业研发、生产和服务的智能化水平,提高产品性能稳定性和质量一致性。发展精深加工。着力发展乘用车铝合金板、航空用铝合金板等关键基础材料,支持高铝粉煤灰综合利用技术研发及产业化。提高再生有色金属回收利用技术和装备水平,鼓励企业提高再生有色金属的使用比例。四是扩大市场应用。加强上下游合作,建立行业协会牵头,上下游企业参加、有关方面参与的协商合作机制,解决制约产品应用的工艺技术、产品质量、工程建设标准等瓶颈问题,拓展消费领域和空间。完善相关产品标准。健全有色金属产品标准体系,强化有色金属行业质量控制。五是健全储备体系。完善政府储备与商业储备相结合的有色金属储备机制,适当增加部分有色金属储备。探索开展有色金属企业商业储备试点,鼓励金融机构研究支持有色金属商业收储。六是积极推进国际合作。积极落实“一带一路”战略部署,充分发挥我国有色金属先进技术和装备优势,带动先进装备、产品、技术、标准、服务的全产业链输出,提高国际化经营能力。
《意见》明确,将从完善用电政策、完善土地政策、加大财税支持、加强金融扶持、做好职工安置工作、发挥行业协会作用等方面给予政策保障。
《意见》强调,各省级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抓紧制定具体方案,明确目标任务以及时间表、路线图,切实抓好各项政策的落实,确保取得实效。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尽快出台相关政策措施,积极指导地方推动工作,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要加强统筹协调,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督促检查和跟踪分析,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国务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