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保留4项保证金
当天会议部署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降低企业成本、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有关部门负责人在发言中说,目前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不仅收取名目繁多,也存在占用资金数额巨大、返还时间较长等问题。
正是基于“保证金”存在的诸多问题,当天会议决定:
一是清理建筑业企业在工程建设中需缴纳的各类保证金。除保留依法依规设立的农民工工资、投标、履约、工程质量4项保证金外,其他保证金一律取消。已收取的要于今年底前退还。
二是未经国务院批准,各地区、各部门不得在工程建设领域新设保证金项目。
三是转变保证金缴纳方式。
四要规范保证金管理。对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预留比例上限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在工程项目竣工前已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建设单位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对拖欠工资的企业要提高缴存比例。
在业内人士看来,保证金对于规范建筑企业行为,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少数地方自行规定了名目繁多的保证金,且占用时间过长,给建筑业企业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影响了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将盘活建筑业企业资金万亿元
有关部门初步估算,此次清理将盘活建筑业企业资金近万亿元。
据业内人士分析预计,原来16类保证金通常可占到建筑招标项目估算价的30%左右,而清理之后可减少到约20%。因此,取消保证金不仅意味着企业能减少部分支出,而且能够避免大量资金被闲置。
中国建筑业协会的报告显示,以质量保证金为例,2012年时,全国建筑业企业工程结算收入为12.888万亿元,如按照5%的比例估算,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为6440亿元,相当于同期全国建筑业利润总额的135%、流动资产总额的7.5%。但是质量保证金实际使用比例仅在6%左右。
记者注意到,在此次常务会议确定清理和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之前,部委和地方政府已有所行动。住建部、财政部在今年4月7日下发通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各类保证金清查工作。
今年5月26日,四川省住建厅也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各类保证金清查工作。四川拟将现有的16类保证金中的12类取消,仅保留投标、履约、质量和农民工工资支付4类保证金。
在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看来,万亿资金被盘活还有利于民间投资的发展。“取消保证金,降低企业成本的一个大背景就是四、五月份民间投资大量下滑,企业负担重、盈利少,投资意愿不足。万亿级资金如果被盘活对民间投资是一大利好。”他说。
同时,专家表示,取消保证金,降低企业成本的一个大背景就是四、五月份民间投资大量下滑,企业负担重、盈利少,投资意愿不足万亿级资金如果被盘活对民间投资也是一大利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