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业双向开放是大型经济体发展的客观规律,应该致力于服务实体经济在比较优势转变下的转型升级和全球布局。”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局长陆磊6月17日在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主办的“经济每月谈”发表演讲时如是表示。
对于金融业对外开放,陆磊提及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市场化改革、人民币国际化、金融业双向开放、参与全球金融治理和资本项目可兑换。陆磊强调,金融业对外开放在获得收益的同时也应有效防范风险,应该坚持有序可控的理念。
市场化是汇率改革的基本方向
陆磊强调,市场化一直是汇率改革的基本方向。中国实行的是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8·11”汇改使得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更能反映市场供求的变化。
去年12月11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发布CFETS人民币汇率指数,强调参考一篮子货币的汇率形成机制。“这更多体现的是跟实体经济面的关系,因为我们的贸易商、投资商并不仅使用美元,也不只跟美国打交道,所以要参考一篮子货币。”陆磊表示。
今年5月,人民银行发布的《一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解释了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形成机制,对市场预期进行了引导和说明,指出报价需要考虑前一日收盘汇率和一篮子货币汇率变化。
此外,陆磊指出,人民币对美元汇率的浮动区间也在逐步扩大,从2007年的正负千分之三逐渐扩大到目前的正负百分之二,在拥有一定弹性的同时,也能充分反映市场供求关系。
对于近期人民币汇率变动情况,陆磊指出,近期人民币指数和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变化趋势仍然保持在相对均衡和稳定的状态。
继续推进人民币国际化进程
去年11月30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批准人民币加入SDR货币篮子,标志着人民币将作为国际储备货币存在,这在人民币国际化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
近年来,人民币在跨境贸易中的使用规模稳步上升,人民币的国际使用也在逐步扩大。截至2015年末,港澳台地区、新加坡、卢森堡等境外主要离岸市场的人民币存款(不含存款证)余额约1.4万亿元。
在制度支持方面,截至2016年3月末,人民银行与33个国家或地区的中央银行签署了本币互换协议,总规模为3.3万亿元;去年,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CIPS)一期上线,为境内外银行跨境收付人民币提供了重要的基础设施。
截至2016年4月,人民币已成为全球第二大贸易融资货币、第六大支付货币。不过陆磊指出,人民币的国际使用和国际化程度与中国位居全球第二大经济体的地位相比仍存在差距。
对于人民币国际化的下一步任务,陆磊指出,一是要继续巩固人民币支付和计价货币地位,推动大宗商品交易使用人民币计价结算;二是支持离岸人民币市场健康发展,建立在岸市场和离岸市场的良性互动;三是进一步完善人民币国际化的基础设施;四是支持境外央行将人民币纳入储备货币。
加强“引进来”和“走出去”
更好地参与国际金融治理金融业双向开放涉及金融机构的“引进来”和“走出去”。陆磊指出,伴随着此前的金融机构改革,以一定的股权比例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这一做法在现在看起来成效显著,但外资占国内市场份额的比重仍然偏低,需要通过“引进来”,打造一批真正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全球系统重要性的金融机构。
对于金融机构“走出去”,陆磊表示,我国金融机构“走出去”主要分布在港澳地区,由于经营面临国别风险、合规风险和信用风险等多重风险,因此还处于探索阶段。未来在“走出去”的过程中要注意判断能否有效地实现跨境金融资源的有效配置。
“中国是现有的国际开放和国际金融治理的主要受益者,我们要做的事情是如何在国际金融治理中体现我们的代表性和话语权。”陆磊特别谈及IMF2010年份额和治理改革方案。今年年初起,中国在IMF的份额从3.996%上升到6.394%,投票权由此前的第6位升至第3位,新兴市场话语权大幅提升。此外,今年10月,人民币在新的SDR货币篮子权重将处于10.92%的水平,说明中国参与全球金融治理的话语权在上升。陆磊表示,下一步将继续推动基金组织份额和治理改革,增强SDR的作用,进一步完善国际货币体系。
稳妥有序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
“资本项目可兑换的有序推进是一个系统工程,与金融市场开放、外汇管理方式转变息息相关。”陆磊强调。对于资本项目可兑换的现状,IMF将资本金融项目分为7大类40项,根据人民银行的最新评估,已经实现完全可兑换的项目是10个,部分可兑换的项目27个,完全不能兑换的仅有3个。
2011年底,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开始试点,此后陆续扩大试点机构类型、范围和额度。截至今年3月,共授予香港、英国等16个地区和国家共计12100亿元额度。此外,银行间债券市场、外汇市场对外开放方面也取得积极进展。
对于未来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的措施,陆磊提出,一是进一步推动资本市场的双向有序开放,支持更多境外机构在境内发行、投资和交易人民币债券,支持境内金融机构和企业在境外发行人民币债券,支持境外优质公司境内发行股票,适时推出深港通。二是继续扩大境外机构投资者类型,引进更多中长期投资者。三是进一步扩大QFII主体资格,待条件成熟时取消资格和额度审批,将相关投资便利扩大到境内外所有合法机构。四是推动境内外个人投资更加便利化,研究建立合格的境内个人投资者境外投资制度。五是稳妥研究推进境内外基础设施的联接与合作。六是继续大力推进黄金市场的对外开放,加快国际业务板块建设,积极引入国际投资者参与市场,并研究推出以人民币报价的黄金定盘价机制。七是推动修订外汇管理条例,将资本项目可兑换纳入法制框架,逐步建立外汇管理负面清单制度,放宽境外投资汇兑限制,改进企业和个人外汇管理。八是深入研究落实外债和资本跨境流动管理的宏观审慎政策框架,建立健全有效的风险预警和防控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