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已经上升为重大国家战略,《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确立了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的顶层设计。当前,在京津冀三地贯彻落实顶层设计及一系列配套体制机制作用下,京津冀区域协同发展不断取得新进展,并率先实现了重点领域的系列突破。不过,如何进一步破除京津冀协同发展面临的体制机制障碍,深度推进区域协同发展,打造区域协同创新共同体,成为各界关注的重点问题。
日前,由北京市社会科学院组织编写、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的区域蓝皮书在北京发布。北京市社会科学院副院长、区域蓝皮书主编赵弘研究员代表课题组发布了《中国区域经济发展报告(2015-2016)》(以下简称《报告》),就如何深度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给出了相关研究建议。
深度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必须把改革放在突出位置
《报告》认为,开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的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将成为京津冀区域创新体制机制、率先实现创新驱动发展的突破口。
《报告》进一步提出要实现多领域改革协同,推动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改革创新。促进创新试验改革与市场准入制度改革、服务业扩大开放等各项改革统筹协调,形成制度创新合力;促进创新试验改革与自主创新示范区等重点功能区体制机制创新相匹配。同时,《报告》认为应创新区域产业合作体制机制,形成区域价值链分工与上、下游联动机制。促进以北京为主导在区域实现产业价值链分工,打造区域产业核心竞争优势。
打造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要发挥中关村“龙头”引领作用
《报告》参与作者、中关村创新发展研究院张劲文在《中关村引领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建设的战略构想》中提出,协同创新是突破瓶颈、疏解非首都功能、推动区域协同发展的引擎和关键。
实施中关村创新“龙头”引领作用的四大战略重点包括:以功能布局为核心,引领区域间创新链、产业链分工协作;以“大通道”建设为支撑,构建大区域联动发展骨架;以创新资源配置为重点,构筑一体化创新创业生态系统;以生态共同治理为切入点,共促大区域生态环境提升;以“科学定位、有效对接、辐射互联、整体提升”原则,构建京津冀区域“1+4+3+N”联动的协同创新网络,实现创新资源协调配置,创新活力深度激发。
“1”是指以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为核心的北京国家科技创新中心,将定位于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知识创新高地、前沿领域关键技术突破引领区、商业模式创新先导区、新兴产业策源地。“4”是指天津滨海新区、北京新机场临空经济合作区、张承地区、曹妃甸协同发展示范区四大战略重点创新合作区域。“3”是指石家庄、宝坻、保定三个创新基础条件良好、辐射带动周边、与中关村保持紧密合作关系的地区。“N”是指天津北辰、东丽以及河北的秦皇岛、沧州等多个与中关村合作意愿强烈、合作基础良好、服务本地区转型升级发展的协同创新节点。
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要解决公共服务落差过大“短板”
关于京津冀公共服务均衡化发展,参与该《报告》撰写的专家认为,京津冀公共服务落差过大,依然是疏解非首都功能、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短板”。如何弥补这一“短板”,《报告》提出如下建议:
第一,拓展区域优质公共服务资源发展空间,支撑非首都职能疏解。首先,按照集中承载地、“微中心”布局,有序引导优质公共服务资源疏解。重点沿京津、京保石、京唐秦等主要发展轴线,以及拟建设的集中承载地和微中心,尽量形成与首都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类似的发展环境,支撑北京人口与非首都职能疏解。其次,强化冀中南地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提升新增城镇化人口的公共服务水平。冀中南地区包括石家庄、邢台、邯郸、衡水,以及保定、沧州的部分地区,这一地区人口规模接近5000万,城镇化水平较低,未来随着新型城镇化的推进,将有大量人口逐步转为城镇人口。
第二,结合非首都功能疏解,创新区域公共服务对接合作制度。首先,北京、天津可以尝试通过互助共进、资源流转、优化存量等合作形式,探索形成基本公共服务优势互补的新路径。河北则可以新建增量为主要发展路径,发挥土地与人力等要素成本优势,引入京津地区优质基本公共服务优势资源。其次,结合非首都功能疏解,以北京公共服务资源为主导,通过办分校、办分院、合作共建、委托管理等创新模式,建设跨区域的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合作载体。充分发挥北京优势,带动河北公共服务水平提升。最后,加快三地社会保障制度对接,完善医疗保险异地就医服务政策,落实养老保险跨区域转移政策。促进北京在养老等公共服务领域的优惠政策向周边区域延伸,鼓励周边区域积极承接北京公共服务功能扩散转移。
第三,转变理念,形成“政府保基本,市场唱主角”的公共服务供给模式,不断加强三地政策标准对接。首先,强化政府在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方面的保障作用。保障基本公共服务,通过法律法规的制定与完善,明确政府在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的主导作用,以及市场在相关公共服务领域的资源基础配置作用,使区域内居民能够获得统一标准的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底线公平”。其次,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公共服务领域投资运营。引导私人企业、非营利组织、公共组织等参与,扩大公共服务的供给面和供给水平,建立京津冀地区政府与市场共同参与的公共服务供给机制,提高公共服务供给的灵活性和多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