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甘肃省平凉至天水公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改基础[2016]1261号
甘肃省发展改革委:
报来《关于申请批准G8513平凉至绵阳国家高速公路平凉(华亭)至天水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甘发改交运[2016]24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国家高速公路网络,改善区域交通条件,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加快六盘山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和陕甘宁革命老区脱贫攻坚,促进甘肃陇东地区资源开发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同意建设甘肃省平凉至天水公路。
二、路线起自平凉市华亭县南川乡吴家堡子,接拟建的银川至昆明国家高速公路彭阳至大桥村段,经西华、韩店、庄浪、万泉、安伏、秦安、渭南,止于天水市西十里铺,接已建成的连云港至霍尔果斯国家高速公路天水至兰州段,全长约172公里。全线在吴家堡子、华亭西、韩店、庄浪、万泉、莲花、安伏、秦安、中滩、天水北、西十里铺11处设置互通式立交。同步建设3条连接线约35.28公里及必要的交通工程和沿线设施。
主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5.5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互通连接线采用二、三级公路标准建设。其它技术指标应符合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中的规定。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为225.65亿元(静态投资212.34亿元),其中,国家安排中央专项建设基金(车购税)77.95亿元,甘肃省安排甘肃丝绸之路交通发展基金和甘肃交通投资基金(系列基金)1.21亿元,共计79.16亿元作为项目资本金,约占总投资的35.08%,其余资金利用国内银行贷款解决。
项目法人为甘肃省公路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四、在后续阶段要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勘察,进一步优化平纵线形和局部路线方案比选,深化大型桥隧方案设计,做好不良地质、特殊性岩土、高边坡、陡坡路堤等路段的安全设计。
(二)根据建设条件和交通流量分析,结合区域公路网及城镇规划,优化互通立交及连接线布设方案,做好与相关公路的衔接和工程界面划分。
五、项目法人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工程、监理、重要设备和材料采购等全部实行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采用委托招标。
六、本项目为政府还贷公路,项目的建设和经营管理应严格执行《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
七、请你委会同有关部门督促项目法人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公路的要求,通过加大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理念的推广应用,优化设计,把保护生态和环境、节约和集约用地、节能减排等工作落实到位。
项目建设期间要加强管理,落实征地拆迁相关政策,合理掌握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