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浙江省文成至泰顺(浙闽界)公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改基础[2016]1271号
浙江省发展改革委:
报来《关于要求审批溧阳至宁德国家高速公路(G4012)文成至泰顺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浙发改交通〔2016〕148号)及有关补充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国家高速公路网络,改善区域交通条件,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促进项目沿线优势资源开发和经济社会发展,同意建设浙江省文成至泰顺(浙闽界)公路。
二、路线起自文成县樟台,接拟建的溧阳至宁德国家高速公路景宁至文成段,经珊溪、新浦、筱村,止于泰顺县友谊桥附近(浙闽界),接福建省在建的溧阳至宁德国家高速公路寿宁至福安段,全长约58公里。全线在文成、珊溪、新浦、筱村、泰顺等5处设置互通式立交。同步建设互通连接线3条,共计约5公里,以及必要的交通工程和沿线设施。
项目主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5.5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泰顺互通连接线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珊溪、新浦互通连接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其他技术指标应符合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中的规定。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约109.94亿元(静态投资106.17亿元),其中,国家安排中央专项建设基金(车购税)25.84亿元、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安排自有资金26.39亿元、温州市安排财政性资金14.83亿元、文成县安排财政性资金1.8亿元、泰顺县安排财政性资金2.6亿元,共计71.46亿元作为项目资本金,约占总投资的65%,其余资金利用国内银行贷款解决。
项目法人为温州市文泰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四、在后续阶段要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勘察,进一步优化局部路线方案比选,深化穿越断层区隧道和高墩大桥桥位、桥型方案比选。
(二)做好弃土(渣)场的选址和防护、排水工程设计,避免诱发地质灾害及次生灾害。
(三)结合区域公路网及城镇规划,优化互通立交及连接线布设方案,做好与相关公路的衔接和工程界面划分。
五、项目法人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工程、监理、重要设备和材料采购等全部实行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采用委托招标。
六、本项目为政府还贷公路,项目的建设和经营管理应严格执行《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
七、请你委会同有关部门督促项目法人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公路的要求,通过加大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理念的推广应用,优化设计,把保护生态和环境、节约和集约用地、节能减排等工作落实到位。
项目建设期间要加强管理,落实征地拆迁相关政策,合理掌握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