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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下月起用水要交税 高耗水行业从高征收

2016-06-28 08:10:46   来源:   

河北注意!下月起用水要交税高耗水行业从高征收

国务院敲定于7月1日起全面推开资源税改革,金矿、铁矿、铜矿、石墨等24种资源品目将由从量定额计征改为从价计征,河北率先开展水资源费改税试点。

第一财经记者了解到,由于各地区的资源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大,此次中央对24种资源品目的税率划了一个区间,各省级政府提出具体适用税率建议,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核准后实施,目前地方已经将具体税率建议上报。

随着7月1日临近,各地资源税改革具体实施方案即将披露。税务总局也于近日将原资源税两张纳税申请表修订为一张主表,三张附表。

地方已向财政部门提交具体税率

资源税是对在我国境内从事原油、天然气、煤炭等矿产资源开采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税种,1994年国务院颁布了资源税暂行条例,确定了普遍征收、从量定额计征方法。

不过,大部分资源品目从量定额计征弊端日益凸显。从量定额计征相对固化的税额标准与体现供求关系、稀缺程度的资源价格不挂钩,资源不能随价格变化而自动调整。在资源价格上涨时不能相应增加税收,价格低迷时又难以为企业及时减负,资源税组织收入和调节经济的功能下降,与矿业市场发展不适应。

因此,我国于2010年起先后实施了原油、天然气、煤炭、稀土、钨、钼6个品目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并全面清理相关收费基金,此次则将从价计征基本推开到所有资源品目。

5月9日,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的通知》(下称《通知》),对铁矿、金矿、铜矿、铝土矿、铅锌矿、镍矿、锡矿、石墨、硅藻土、高岭土、萤石、石灰石、硫铁矿、磷矿、氯化钾、硫酸钾、井矿盐、湖盐、提取地下卤水晒制的盐、煤层(成)气、海盐等21种资源品目和未列举名称的其他金属矿实行从价计征,7月1日起实施。

此次中央确定了各资源品目的税率幅度(多在1%~6%),而各地为敲定本地各资源品目具体税率展开了调研。

比如,河南省地税局对资源税企业2012—2015年应税矿产品种类、产量、销量、价格、收入、成本、利润、税费等指标数据进行了采集、汇总和测算,共采集450户企业数据信息3万余条,测算出资源税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后的适用税率,确保企业税费负担不出现大的波动。

河南省地税局流转税处处长张营对媒体介绍,铝土矿在河南省是仅次于煤炭的第二大矿产资源,经调查测算,该行业目前的实际税费负担为8.86%。当地财税部门在调查了解和广泛听取行业意见后,最终将铝土矿的建议税率定在了7%。

河南省财税部门还与周边的安徽、山东、陕西、山西等省进行了比对,有不少省份铝土矿的建议税率也为7%,但也有部分省份建议为9%。国家确定的铝土矿资源税税率区间为3%~9%。

青海省地税局官网消息称,青海地税局对全省资源利用水平、资源税税源状况、企业经营和税费负担情况、资源价格走势等数据进行研究分析,在征求相关部门、企业意见建议和借鉴相邻省区税率测算的基础上,向财政部门提交该省适用税率的意见建议。

内蒙古地税局消息称,内蒙古地税局已向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上报了国家规定的22种矿产资源税费负担平移测算和税率建议等工作。

本报记者了解到,各地将于近日公布本地详细的资源税改革实施方案。

不增加企业负担成底线

2011年以来,受国际市场供求等多种因素影响,大宗商品价格呈现震荡下跌走势,矿业企业盈利水平下降,许多企业在生产经营上较为困难。此次资源税改革被要求不增加企业总体税负。

5月13日,国家税务总局召开资源税全面改革动员视频会,税务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孙瑞标强调,不增加企业总体负担是资源税全面改革的基本底线。

因此,在推进资源税改革之前,首先要清理各项收费和基金。

《通知》要求,在实施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的同时,将全部资源品目矿产资源补偿费费率降为零,停止征收价格调节基金,取缔地方针对矿产资源违规设立的各种收费基金项目。

《通知》强调,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对涉及矿产资源的收费基金进行全面清理。凡不符合国家规定、地方越权出台的收费基金项目要一律取消。对确需保留的依法合规收费基金项目,要严格按规定的征收范围和标准执行,切实规范征收行为。

财政部税政司和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司的有关负责人今年5月答记者问时曾表示,这些举措将有效减轻企业负担。并将清费工作落实到位,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中央统一规定,落实取消或停征收费基金的政策,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拒绝执行,不得以其他名目变相继续收费。

此外,地下水超采最严重的河北省将在7月1日率先开展水资源税试点,采取水资源费改税方式(原水资源费费率降为零),将地表水和地下水纳入征税范围,对一般性取用水按实际取用水量计征,设置最低税额标准,地表水平均不低于每立方米0.4元,地下水平均不低于每立方米1.5元,具体取用水分类及适用税额标准由河北省政府提出建议,报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确定核准。

不过此次水资源税试点,对居民正常生产生活用水维持原有负担水平不变,但对高耗水行业、超计划用水以及在地下水超采地区取用地下水,从高制定税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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