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央行获悉,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国家“十三五”规划关于发展普惠金融的重要部署,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发〔2015〕34号)以及国务院《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国发〔2015〕74号)等文件精神,提升青海省普惠金融服务水平,日前人民银行制定并印发了《青海省普惠金融综合示范区试点方案》(以下简称《试点方案》),提出了深化金融支持精准扶贫、推动绿色金融发展、推广金融科技运用、完善基础金融服务、加强宣传教育和科学组织推进等七个方面总计二十三项任务。
《试点方案》强调,发展普惠金融体系要瞄准精准扶贫和绿色发展,通过全面建立精准扶贫金融服务档案、完善扶贫开发主办银行制度、实施“530信用贷款工程”、创新“四位一体”扶贫融资模式,提升金融服务覆盖率、可得性和满意度,为社会公众提供全面、高效、便利的金融服务,实现金融助推民族地区脱贫致富;通过优化绿色金融发展环境、支持“三江源国家公园”建设、开展绿色信贷导向评估,提高绿色金融服务水平。
青海省是我国多民族聚居地区,具有地广人稀、生态价值重要、生态建设任务艰巨等特殊省情,在青海省开展普惠金融综合示范区建设,不仅是推动精准扶贫和生态改善实现双赢的重要举措,也是人民银行为激发民族地区金融市场活力、提升金融服务水平而采取的有益尝试,对西部民族地区发展普惠金融,实现“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具有重要的探索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