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金融系统平稳运行,维护灾区经济社会稳定,人民银行今天发布《关于做好当前防汛抗洪抢险救灾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优先满足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必要的信贷资金需求。
通知指出,人民银行通过抵押补充贷款(PSL)向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提供长期稳定、成本适当的资金来源,支持其扩大城市地下管廊、水利工程建设的信贷投放,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提升防汛抗洪和减灾救灾能力。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要结合辖区内金融机构抗洪救灾实际资金需求,加大支农再贷款、支小再贷款、扶贫再贷款、再贴现支持力度,支持扩大抗洪救灾信贷投放,降低社会融资成本。引导金融机构切实加大系统内信贷资源调剂力度,对灾区信贷需求优先支持。
通知指出,要提高应急意识,确保支付系统和主要金融信息系统网络稳定运行。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要加强支付清算系统运行监测,确保支付清算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强化支付清算系统应急准备,提升支付清算系统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对灾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支持和指导,有效满足其支付清算服务需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强化应急意识,切实做好抗洪救灾款项的支付清算服务,根据受灾情况合理安排行内系统运行时间和值守的工作人员,确保救灾款项第一时间到达指定收款人账户,为社会公众提供便捷、快速的支付清算服务。简化灾区个人、单位账户办理手续,做好应急情况下的银行账户服务。
通知还指出,要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切实做好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各项金融服务工作;强化安全管理,做好发行基金调拨和灾区现金供应工作;依法维护金融债权,做好灾区金融稳定工作;加强对受灾地区市场的动态监测和跟踪报告;加强安全保卫,全面做好对受灾干部职工的关怀帮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