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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融资难依然存在 光鼓励两字解决不了问题

2016-11-04 09:09:15   来源:   

11月3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分组审议中小企业促进法修订草案。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时表示,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依然存在,草案虽然增加了融资支持的规定,但还要有具体措施。

李盛霖委员说,中小企业融资难,是一个突出问题,也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现行法律对资金的支持只有一章,这次修订草案扩大到两章:财税支持和融资促进。

草案规定,“国家鼓励各类金融机构提供适合中小企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国家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立小型微型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傅莹委员认为,这条规定特别切中当前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但光“鼓励”两个字解决不了问题,要有具体措施。

刘振伟委员说,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类似于农村金融服务,成本高、风险大、收益低,融资难、负担重是普遍问题。特别是融资难,金融机构大都按照市场化原则自主经营,如果仅仅依靠市场机制,信贷资金很难主动流向中小企业,这就需要采取一些社会性或者说非市场化的制度安排,加强政府的调控和管理。

杜黎明委员表示,草案对中小企业政策性信用担保进行了规定,这是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为中小企业融资征信、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重要途径,但扶持担保机构的发展,应从国家层面鼓励,引导社会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信用担保。

卫留成委员认为,要真正下决心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应在政策性银行、政策性基金问题上下功夫,研究办法。还应为中小企业的直接融资拓宽路子,给予更多的政策优惠和更宽松的政策。

列席常委会分组审议的全国人大代表董配永坦言,中小企业遇到的困难多,像大型国有企业有主管部门,有很多政策扶持,而中小企业没有专门的主管部门,融资难、政策限制多。建议在融资方面能够让中小企业享受与大型企业同等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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