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商务部、央行、外汇局四部门正按有关规定对部分企业对外投资项目进行核实,以促进我国对外投资持续健康发展。筛查发现,部分个人通过分拆方式,利用他人的年度用汇额度进行资金的违规跨境流动。对涉及此种违规行为的个人,会将其列入“关注名单”,取消其之后两年内的便利化购汇额度,情节严重的还将移交外汇检查部门进行立案处罚。外汇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境外投资行为异常情况大致分为四类:一是部分成立不足数月的企业,在无任何实体经营的情况下即开展境外投资活动;二是部分企业境外投资规模远大于境内母公司注册资本,企业财务报表反映的经营状况难以支撑其境外投资的规模;三是个别企业境外投资项目与境内母公司主营业务相去甚远,不存在任何相关性;四是个别企业投资人民币来源异常,涉嫌为个人向境外非法转移资产和地下钱庄非法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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