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保督察组完成省级层面督察 约谈省级领导163人 - 国内宏观宏观经济 - 冶金网-首页-钢材 薄板 不銹钢 炉料 生铁 铁矿石 价格 行业分析 出厂价格 市场价格 宏观政策 进出口数据

热门关键字:钢材 炉料 不锈钢 铁矿石 板材

010-65123585

当前位置:首页 > 宏观经济 > 国内宏观宏观经济 > 正文

中央环保督察组完成省级层面督察 约谈省级领导163人

2016-12-14 10:36:39   来源:   

记者12月13日刚刚从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了解到,第二批7个中央环保督察组目前均已完成第一阶段省级层面督察任务,共计与275名领导谈话,其中省级领导163人。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2016年第二批7个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于11月24日至11月30日陆续对北京、上海、湖北、广东、重庆、陕西、甘肃等省(市)实施督察进驻。

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介绍,督察按计划实施,截至12月10日,7个督察组均完成第一阶段省级层面督察任务,共计与275名领导谈话,其中省级领导163人,部门和地市主要负责同志112人;累计走访问询169个部门和单位,调阅资料2.8万余份。

进驻期间,督察组及时转办督办群众举报问题。各被督察地区建立机制、立行立改,党政主要领导一线督导,有关部门协调联动,各地市狠抓整改落实。

截至12月10日,督察组共受理举报8657件,经梳理有效举报并合并重复举报,累计向被督察地区转办5462件;各被督地区完成查处1893件,其中立案处罚1479家,处罚金额6614.16万元;立案侦查213件,拘留112人;约谈1100人,问责687人,解决了一批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

据本报记者了解,根据督察安排,目前各督察组正在开展下沉督察,进一步调查核实省级层面督察聚焦的有关问题,预计下沉督察时间10天左右。根据有关规定,督察进驻期间,督察组不处理被督察地方的具体环境问题。

关于我们 | 钢铁知识 | 资讯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站导航

主管单位:冶金工业信息中心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隆福寺街95号隆福寺北里5号楼3层 京ICP备05058732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2096号

版权所有:冶金工业信息中心 联系电话:86-010-65123585 电子邮件:info@metal.net.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