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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晓灵:证券法修订需对注册制进一步研究

2017-03-10 10:12:10   来源:   

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原央行副行长吴晓灵今日下午召开记者见面会。她提到,在证券法修订过程中对下列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其一,注册制。其二,从2015年股市异常波动和2016年杠杆收购中的乱象可以看出,把集合投资计划列为证券是有必要的。

她还称,证券法修订草案一审稿对于基本交易制度、多层次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等方面有了较多的表述、更多的进步,这些内容也将在二审稿中体现:

其一,完善基本交易制度,包括完善证券的交易、结算、退市等制度;

其二,为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留下制度空间,为企业更方便地进行股本融资提供渠道;

其三,更好地进行投资者保护,对于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增强,投资者利益损失补偿、法律救济渠道、行政救济渠道等内容增加;

其四,进一步明确市场规则。资本市场最核心的就是信息真实、全面地披露,对于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市场操纵等加大打击力度,加强监管当局的稽查手段,严肃市场纪律。

她还提到,影子银行风险格外重要,特别是资产管理产品隐藏的风险最大。资管业务风险比较严重;在建立资管统一监管办法的同时,也应明确界定资管产品的信托与委托关系。

针对金融监管,吴晓灵提到,金融机构综合经营并不意味着综合监管,而应该实行功能监管、行为监管。中国资管市场应进一步统一法律关系、统一监管,实行行为监管。

针对汇率政策,吴晓灵称,复杂的国际金融形势下,货币政策、汇率政策要更加有效,要强化央行承担金融稳定的职能。市场经济条件下汇率波动是正常的。汇率稳定并不是不动。汇率政策不会改变不会调整,只是表述方法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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