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管营改增细则或下月推出 纳税标准待解 - 国内宏观宏观经济 - 冶金网-首页-钢材 薄板 不銹钢 炉料 生铁 铁矿石 价格 行业分析 出厂价格 市场价格 宏观政策 进出口数据

热门关键字:钢材 炉料 不锈钢 铁矿石 板材

010-65123585

当前位置:首页 > 宏观经济 > 国内宏观宏观经济 > 正文

资管营改增细则或下月推出 纳税标准待解

2017-03-24 09:49:56   来源:   

记者从知情人士处获悉,广受关注的资管产品增值税应税行为的具体征收管理办法,有望于今年四月推出。

按照今年一月发布的140号文补充通知,对资管产品管理人进行征税的时间起点为2017年7月1日。中国证券网记者接触的多家资管机构大多表示,由于细则尚未出台,还没有对营改增相关工作正式着手准备,仅有上海某大型券商此前和当地税务局进行过较为充分的交流,并提交了详细的意见和建议。此外据了解,三月初华东多家资管机构曾就140号文进行了交流研讨。

中国证券网记者访问的某券商资管人士表示,营改增很难采取一刀切的方式,如果按照140号文的方法,粗略估算他所在公司的2016年纳税额将增加近3亿,对公司的整体利润水平产生较大影响。“我们非常关注豁免权范围的界定,此外模糊地带很多,没有细则的情况下,难以操作。”多位业内人士均表示,细则发布后,资管机构和税务部门的工作量都会非常大,两三个月的时间将非常紧张。

资管业内有人士呼吁,税制应考虑采取更有利于直接资本形成的机制。资产管理产品作为直接融资工具,对提高实体经济融资效率具有重大作用。纵观境外成熟市场,一般对资管行业予以免税政策,直接融资渠道得以大力发展。

值得关注的是,两会期间有多位代表委员就资管行业营改增问题提交了相关提案。其中全国政协委员、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戴皓带来的《关于在“营改增”改革中对资管行业实施分类管理、区别对待政策的提案》指出,为了在保险资管行业更好的落实“营改增”,保护投资人的利益,控制运作风险和运营成本,建议在“营改增”改革中对资管行业实施分类管理、区别对待。

全国政协委员、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贺强则在提案中提出,税收是调整产业结构、促进社会公平的重要手段。但对资管产品征收增值税在税收理论、法律、实操等层面存在较多问题,对资管行业影响重大,需进一步探讨。

贺强在提案中提出,目前个人投资者买卖金融商品不交税,而若对资管产品征收增值税,在降低资管产品收益率的同时会对对广大投资者造成心理冲击,不利于培育机构投资者培育、市场合理定价及资源优化配置。


关于我们 | 钢铁知识 | 资讯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站导航

主管单位:冶金工业信息中心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隆福寺街95号隆福寺北里5号楼3层 京ICP备05058732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2096号

版权所有:冶金工业信息中心 联系电话:86-010-65123585 电子邮件:info@metal.net.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