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重庆海关、重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重庆市金融办、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重庆保监局等部门举行新闻发布会,集中发布了多项对重庆自贸试验区建设的助推政策。
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
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党委委员、副主任,国家外汇管理局重庆外汇管理部副主任王江渝介绍了重庆自贸试验区深化金融领域开放创新的首批30条制度创新。
据王江渝介绍,在国务院批复的重庆自贸试验区总体方案中,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明确了深化金融领域开放创新的首批30条创新举措,主要如下。
一是优化跨境金融结算服务,支持国际贸易业态创新发展。依托重庆自贸试验区,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国家外汇管理局重庆外汇管理部将进一步放宽区内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准入条件,支持更多企业实现资金集中运营;探索与要素市场跨境交易相适应的外汇收支便利化措施,支持区域要素市场开展国际贸易业务;深化支付机构跨境电子商务支付业务试点,逐步扩大服务贸易试点范围;允许区内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结汇。
二是推动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发展,支持人民币国际使用。在重庆自贸试验区建设中,将依托渝新欧国际物流大通道建设,扩大与沿线国家双边贸易投资本币结算;优化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跨境人民币担保、跨境人民币租赁等业务管理,为入区企业提供一揽子综合跨境金融服务;研究探索区内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向境外销售人民币理财产品,研发面向国际投资者的人民币金融产品。
三是探索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改革创新,支持重庆利用境内境外两个市场金融资源。依托重庆自贸试验区,进一步探索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改革创新,允许区内符合条件的融资租赁业务收取外币租金,支持融资租赁业务发展;支持区内企业和金融机构多渠道开展跨境融资并将资金调回境内使用;支持商业保理公司与金融机构合作开展跨境保理业务,支持中小外贸企业拓展贸易融资渠道;依托渝新欧物流通道不断研究陆上贸易结算与融资的新规则、新渠道。
王江渝在新闻发布会上透露,在国务院批复重庆自贸试验区深化金融领域开放创新首批30条政策中,有17条已经实施,其余的将根据形势发展及重庆实际需求,研究制定实施细则,经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复同意后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将指导金融机构不断创新金融服务和产品,并加强跨境资金流动风险防范,提升改革创新实施效应。通过自贸试验区金融领域开放创新各项试点,促进重庆更好地融入并利用国际金融市场,使市场主体跨境结算与投融资渠道更多、成本更低、效率更高、风险更加可控。
重庆海关
重庆海关副关长李玉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为助力重庆自贸试验区的建设发展,重庆海关主动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对标全面深化改革要求、对标高水平自贸试验区建设经验,研究制定了27项支持举措,涉及“提升行政执法效能”“创新保税监管制度”“支持新型业态发展”“加强物流枢纽建设”“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等多个方面。这27项支持举措的推出将有利于重庆发挥西部大开发重要战略支点、“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联结点作用,有利于重庆全面融入国家对外开放和区域发展战略格局,有利于加快建成高水平高标准自贸试验区。
重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重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蔡文彪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重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已制定《重庆检验检疫局关于进一步深化检验检疫制度创新支持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意见》,主要涉及深化行政管理改革、深化检验检疫监管制度创新、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支持服务贸易转型升级等4个方面,共有15条措施。
重庆市金融办
重庆市金融办副主任曹子玮表示,自贸区金融开放的灵魂是政策制度创新,关键是项目实施,要点是满足市场主体的实际需求。前期,重庆市金融办与有关部门、区县政府、金融机构一道,积极推进自贸试验区建设筹备工作。推进举措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加大政策制度创新的谋划力度。二是加快项目储备及实施进度。三是加快完善政策和服务配套。
重庆保监局
重庆保监局统计研究处处长燕翱介绍说,重庆保监局将积极引导并推动保险业参与重庆自贸试验区建设,推动自贸区总体方案中的保险业创新政策和重点项目落地生根。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协调争取更多保险牌照落户重庆,支持在渝保险机构做强做优做大。充分利用保监会支持政策,引导国际和国内保险机构来渝设立再保险、健康险、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自保公司、相互制保险机构等专业保险机构,不断完重庆保险市场体系和产业形态,为建设国内重要功能性金融中心服务。
二是推动保险产品和服务创新,为重庆自贸试验区建设提供风险保障。引导保险机构积极对接重庆自贸试验区战略部署,发挥保险的风险管理功能,为相关重点项目提供精准、优质的保险服务,保障重庆自贸试验区建设稳健、高效运营。
三是协调引进保险资金来渝投资,支持重庆建设。进一步加强与国内外保险集团、保险资产管理机构的联系,引导国内保险资金来重庆投资,积极参与重庆自贸试验区建设,更好地服务重庆市经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