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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印发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日常监管实施办法

2018-01-09 08:11:21   来源:   

发改稽察规〔2017〕2276号

中直管理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直属事业单位,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有关人民团体,有关中央管理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发展改革委:

为加强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实施的综合监管,落实日常监管责任,压实主体责任,规范监管程序,建立问责机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特制定《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日常监管实施办法(试行)》,现印发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件: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7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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