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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定价权限下放授权地方的比例超一半

2018-03-01 08:50:09   来源:   

记者2月27日从安徽省物价局获悉,将于3月1日实施的新版《安徽省定价目录》,较前版目录精减了约三分之一,授权市、县人民政府管理26个,授权比例达57%,超过一半的定价权限已经下放到地方管理。

在27日举办的安徽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安徽省物价局局长赵馨群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价格机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安徽省现行定价目录中的部分定价项目、定价内容、定价方式等已经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按照坚持市场决定、定价项目只减不增、能放尽放等原则,安徽省物价局开展了定价目录修订调研,履行了合法性审查、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决策程序,经安徽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国家发展改革委最终审定,新版《安徽省定价目录》将于3月1日正式公布实施。

据介绍,修订后的《安徽省定价目录》,政府定价项目大幅减少,放开了车用管道压缩天然气销售价格等,实行市场调节管理;取消了矿业权交易、建筑工程、排污权交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收费标准等定价项目,定价范围进一步缩小,主要限定在与企业生产、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商品和服务价格,定价项目调整为13大项,46个具体定价内容,与2015版相比,精简了约三分之一。同时,城市公共停车场、城市居民集中供热价格、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和销售价格等26个收费标准,定价权限授权下放给市、县政府,进一步简政放权,下放授权比例达57%,超过一半的定价权限已经下放到地方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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