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前召开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暨“放心消费在浙江”行动推进部署会上,浙江省工商局首次发布了2017年浙江省放心消费“三度一率”社会评价指数(以下简称“评价指数”)。数据显示,2017年浙江省放心消费总指数0.8043,反映浙江省消费环境建设基础扎实,但也存在地区间建设水平存在差距等问题。
记者了解到,评价指数是浙江省工商局会同浙江工商大学统计科学研究所,在全国率先探索开展了放心消费社会评价指数研究后编制形成的,由“一总四维度”构成,“一总”即放心消费指数,“四维度”即消费环境安全指数、经营者诚信指数、消费者满意指数和消费贡献指数,“四维度”指数加权合成放心消费总指数。
据统计,2017年浙江省放心消费总指数0.8043,其中消费环境安全指数0.8079、经营者诚信指数0.6111、消费者满意指数0.958、消费贡献指数0.8317。
浙江11个市放心消费指数波动区间为0.767至0.8659,从高到低依次为嘉兴、宁波、台州、丽水、杭州、绍兴、衢州、金华、温州、湖州、舟山;区域维度指数中,消费环境安全指数靠前的是绍兴、嘉兴、台州,经营者诚信指数靠前的是嘉兴、丽水、金华,消费者满意指数靠前的是绍兴、台州、丽水,消费贡献指数靠前的是杭州、宁波、嘉兴。
2017年指数研究表明,浙江省放心消费指数处于较高水准,三个维度指数值均超过总指数,11个市放心消费指数变异仅为3.63%,区域四个维度指数中,消费环境安全指数波动变异5%、消费者满意指数波动变异4.16%、消费贡献指数波动变异9.53%。
据浙江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指数反映出浙江省消费环境建设基础扎实,表现出较强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特别是消费环境安全、消费者满意度和消费贡献三个指数呈现的中高度相关性,表明在市场消费环境得到有效改善下,消费贡献率同比提升显著,经济增长内生动力进一步增强,释放出消费对浙江省经济增长拉动作用不断增强的积极信号。
透过指数分析,也显示出一些短板与问题,如地区间建设水平仍具有一定差距,6个市放心消费总指数未达到浙江全省水平线,区域放心消费总指数分差达12.89%,整体上还有很大提升空间;经营者诚信度成为最薄弱环节,在四个维度指数值中垫底且距离较大,提升市场主体诚信自律水平任务依然艰巨。
据了解,下一步,浙江省工商局将注重对放心消费评价指数成果应用,指导各地针对问题和短板,采取切实措施加以推动解决,并进一步优化指数评估指标与评估模型,以这次评估为重要参照,开展连续性监测和评价,形成年度常态发布机制,力争成为动态反映浙江省省及区域消费环境状况重要参考,深化推进放心消费建设有效载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