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外贸外资领域要优先保障供应链重点地区、龙头企业复工复产 - 国内宏观宏观经济 - 冶金网-首页-钢材 薄板 不銹钢 炉料 生铁 铁矿石 价格 行业分析 出厂价格 市场价格 宏观政策 进出口数据

热门关键字:钢材 炉料 不锈钢 铁矿石 板材

010-65123585

当前位置:首页 > 宏观经济 > 国内宏观宏观经济 > 正文

商务部:外贸外资领域要优先保障供应链重点地区、龙头企业复工复产

2020-02-24 09:22:53   来源:   

  中证网讯(记者 倪铭娅)商务部网站24日发布《关于在做好防疫工作的前提下推动商务领域企业有序复工复产的通知》(下简称“通知”)指出,外贸外资领域要稳住基本盘,突出重点,加大政策支持,优先保障供应链重点地区、龙头企业复工复产,加强上下游各环节协同,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畅通运转。

  通知要求,外贸领域要突出重点,克服困难,用足用好出口退税、出口信用保险等合规的外贸政策工具,优先保障供应链集中的重点地区以及外贸领域龙头企业、关键环节复工复产,保障外贸产业链、供应链畅通运转。要建立重点外贸企业复工清单,综合考虑进出口规模、产业特征、订单紧急程 度、本地用工情况、地区防疫情况等,建立省市县三级重点外贸企业复工清单,及时更新清单信息,摸清复工复产详实情况。通过开设政策兑现绿色通道,加快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出台的各项帮扶政策落地。

  通知要求,外资领域要继续优化营商环境,增强外商长期投资经营的信心。优先保障在全球供应链中有重要影响的外资龙头企业和配套企业复产复工,保障全球供应链稳定性。协调推动电子、汽车等领域外资企业和上下游企业同步复工。 抓好重大外资项目落地,加大服务保障力度,推动加快项目建设和投资进度。发挥好国家级经开区、自贸试验区引资平台作用,符合条件的要加快推动外资企业复工复产。

关于我们 | 钢铁知识 | 资讯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站导航

主管单位:冶金工业信息中心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隆福寺街95号隆福寺北里5号楼3层 京ICP备05058732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2096号

版权所有:冶金工业信息中心 联系电话:86-010-65123585 电子邮件:info@metal.net.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