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由RCEP产业合作委员会主办的RCEP区域金融银行合作会议召开。会议就加强RCEP区域国家金融银行合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感、合作措施和机制建设等达成四点共识。会议强调,区域金融稳定特别需要加强金融合作。
RCEP产业合作委员会主席、中国—东盟商务理事会执行理事长许宁宁在致辞中表示,RCEP协定生效实施已十个月,面对日益严峻的国际政经形势,加强RCEP区域金融银行界合作,有益于RCEP区域国家工商界合作推进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建设,开发区域经济增长潜力和空间,共同应对当前全球及区域金融面临的严峻形势。
会上,许宁宁就当前加强RCEP区域金融银行合作提出了四点建议,并经与会代表交流作为达成的《会议共识》:
一是充分意识到当前RCEP区域各国合作的程度和成效直接关系到各国经济和民生。
二是RCEP区域各国财政金融政策及措施应增进沟通、协调。
三是RCEP区域各国银行间有必要、有责任加强合作。
四是增进RCEP区域各国银行界与工商界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