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京津冀三地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京津冀协同发展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扎实推进创新协同与产业协作,不断深化协同发展。测算结果显示,京津冀区域协同发展指数为154.1(以2014年为基期),比2023年提高4.9。其中,创新发展(194.9)和绿色发展(171.2)两个分指数高于总指数,比2023年分别提高14.5和2.6,是主要带动力量;共享发展指数、协调发展指数稳步提升,指数值分别为152.7和145.2,比2023年分别提高2.7和5.4;开放发展有所放缓,指数值为106.7,比2023年下降0.4。
一、创新发展成果突出,激发协同发展新动能
2024年,京津冀创新投入与产出快速增长,北京原始创新能力全国领先,创新合作广度深度逐步增强。创新发展指数为194.9,比2023年提高14.5,指数水平和提升幅度均为各分指数最高。
区域全社会R&D经费投入强度为4.22%,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1],其中北京为6.58%,保持各省区市首位,也位居全球创新集群前列。区域专利授权量35.5万件,比上年增长2.9%,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74.3件,增长15.7%,其中北京303.9件,稳居各省区市首位。创新带动产出效率继续提升,区域全员劳动生产率为21.5万元/人,比上年增长4.4%。
区域技术合同成交额达1.3万亿元,占全国的比重近2成;北京创新辐射带动作用凸显,“十四五”以来(2021—2024年),北京流向津冀的技术合同成交额2308.7亿元,是“十三五”时期的近2倍。中关村企业在津冀设立分支机构数量由2013年的3500多家增加到2024年的万余家。在2024年中关村论坛上,京津冀三地联合发布了72项先进算力创新应用场景、100余项北京科技成果供给清单和80余项津冀技术需求清单,现场签约34个协同创新项目。
二、协调发展持续加强,重点区域迸发活力
2024年,京津冀三地着力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加快推动跨区域产业协作,不断缩小城乡发展差距,强化“新两翼”功能承接与创新要素集聚作用。协调发展指数为145.2,比2023年提高5.4。
京津冀三地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比上年分别增长9.6%、8.9%和11.2%。产业协作持续深化,京津冀规模以上法人单位在另外两地设立分支机构总数突破万家,比上年增长4.6%。持续推动城乡协调发展,区域城镇化率为71.2%,比上年提高0.6个百分点,城乡居民收入比降低至2.51。
京津冀城市群空间联系强度比上年增长8.9%,京津“双城”核心地位进一步巩固,“新两翼”建设加力推进。北京城市副中心连续5年实现千亿投资规模,高端要素和创新资源逐步集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保有量突破1200家;雄安新区成立8年来,固定资产投资保持两位数增长,央企在新区设立各类机构约300家,17个院士团队计划落户雄安,已有1.5万多人办理了“雄才卡”。
三、绿色发展稳步推进,生态环境不断改善
2024年,京津冀三地坚持生态环境联防联治,合力打造美丽宜居京津冀。绿色发展指数为171.2,比2023年提高2.6。
京津冀三地PM2.5平均浓度分别为30.5微克/立方米、38.1微克/立方米、37.7微克/立方米,与2023年相比降幅分别达到4.7%、8.0%和2.3%。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达到或好于Ⅲ类的断面比例为82.6%,比上年提高2.2个百分点。加强重点流域协同保护,拓展跨界河流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积极推动潮白河、滦河、永定河等跨界河流综合治理,京津冀治理区浅层地下水和深层地下水比“十三五”末分别回升3.29米和7.67米。每万人平均绿地面积23.8公顷,比上年增加1.1公顷。
四、开放发展继续恢复,高技术产品出口快速增长
2024年,京津冀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高质量建设自贸试验区,世界级港口建设蹄疾步稳;但当前全球贸易局势整体面临严峻挑战,区域实际使用外资有所下降,开放发展指数为106.7,比2023年下降0.4。
京津冀地区进出口总值为5.03万亿元人民币,比上年增长0.1%,连续4年保持增长;其中,高技术制造领域出口快速增长,汽车、手机、风力发电机组出口分别增长56.4%、24.7%和58.3%。港航能力显著提升,港口群持续释放枢纽效能,区域国际货物吞吐量8.2亿吨,比上年增长10.6%,新增12条RCEP(《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直达海运集装箱班轮航线。人员往来快速回暖,国际航班旅客吞吐量1763.3万人次,实现成倍增长。中欧、中亚班列开行取得显著进展,北京首开中亚班列,河北石家庄开行中欧、中亚班列比2023年增长1.6倍以上。但外资领域受外部环境变化影响出现回落,区域实际使用外资有所下降。
五、共享发展成效显著,民生福祉持续增进
2024年,京津冀三地深入推进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共建共享,加快织密交通网络,不断强化优化公共服务与社会保障。共享发展指数为152.7,比2023年提高2.7。
截至2024年,京津冀铁路运营里程和高速公路运营里程均超过1.1万公里。京津雄半小时通达,京津冀主要城市1至1.5小时交通圈基本形成。京津冀通勤定制快巴累计开行11条主线39条支线,日均客运量7450余人次;其中河北三河至北京已开通11条定制快巴线路,日均客运量超6000人次。
区域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人均教育、社会保障、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为8159.5元,比上年增长0.6%。京津冀三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85415元、53581元、34665元,分别比上年名义增长4.5%、4.5%和5.4%。区域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8636.1万人,比上年增加74.7万人。
注:
[1]根据2023年地区生产总值(GDP)最终核实数据,2023年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强度已修订为4.04%。
附图
2014—2024年京津冀区域协同发展指数

附注
京津冀区域协同发展指数评价指标体系及测算方法
1.京津冀区域协同发展指数评价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权重 |
创新发展 | 创新投入 | 每万常住人口R&D人员全时当量 | 2.50 |
全社会R&D经费投入强度 | 2.50 | ||
创新产出 | 每万常住人口拥有有效发明专利量 | 2.50 | |
技术合同成交额占全国比重 | 2.50 | ||
创新效率 | 每亿元R&D经费的专利授权量 | 2.50 | |
全员劳动生产率 | 2.50 | ||
协同创新 | 京津冀互相输出技术合同成交额 | 2.50 | |
区域合作与转让专利数 | 2.50 | ||
协调发展 | 区域协调 | 区域GDP占全国比重 | 1.50 |
省(市)级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差距 | 1.50 | ||
城市群空间联系强度 | 1.50 | ||
“新两翼”发展 | 1.50 | ||
城乡协调 | 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 | 2 | |
常住人口城镇化率 | 2 | ||
产业发展与协作 | 规模以上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占比 | 1.50 | |
规模以上高技术服务业收入占比 | 1.50 | ||
京津冀各地规模以上法人单位在另外两地设立分支机构总数 | 1.50 | ||
三地实现政务服务“同事同标”业务办理事项数量 | 1.50 | ||
要素流动 | 区域内跨省铁路货物交流量 | 2 | |
区域内跨省铁路旅客交流量及环京通勤人数 | 2 | ||
绿色发展 | 绿色投入 | 节能环保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 | 3 |
绿色生产 | 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 | 3 | |
万元地区生产总值水耗 | 3 | ||
节能环保产业产值 | 2 | ||
生态环境 | PM2.5平均浓度 | 3 | |
人均绿地面积 | 3 | ||
京津冀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达到或好于Ⅲ类的断面比例 | 3 | ||
开放发展 | 双向投资 | 实际使用外资金额 | 3 |
对外非金融类直接投资 | 3.5 | ||
贸易开放 | 货物进出口总额 | 3 | |
高技术产品出口额占出口总额比重 | 3.5 | ||
世界级港口建设 | 京津冀港口国际货物吞吐量 | 2.35 | |
京津冀机场国际航班旅客吞吐量 | 2.3 | ||
京津冀中欧、中亚班列数量 | 2.35 | ||
共享发展 | 基础设施 共建 | 基础设施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 | 2 |
高速公路密度 | 2 | ||
铁路路网密度 | 2 | ||
公共服务 共享 | 人均教育、社会保障、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 | 1 | |
每千常住人口卫生技术人员数 | 1 | ||
区域内参保人员异地就医人次 | 2 | ||
中小学专任教师与在校生之比 | 1 | ||
京津冀高校联盟数量 | 1.50 | ||
津冀养老机构接收北京户籍老年人数 | 2 | ||
居民生活与社会保障 |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2 | |
常住就业人口数量 | 2 | ||
区域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 | 1.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