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时期,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取得新进展,产业结构持续优化,需求结构不断升级,区域协调发展稳步推进,宏观收入分配结构不断改善,经济发展协调性显著增强。
一、产业结构不断优化,新动能积聚成势
“十四五”时期,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产业结构不断优化,第一产业基础地位不断稳固,第二产业加快转型升级,第三产业持续快速发展,三次产业结构由2020年的7.5:36.9:55.5,调整为2025年的6.7:35.6:57.7,三次产业协同发展,有力支撑国民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一)第一产业保持稳定增长,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进一步提升
农林牧渔业保持稳定增长,第一产业增加值从2020年的78031亿元增长到2025年的93347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年均增长4.6%。“十四五”时期,我国深入实施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着力提升各类重要农产品供给,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不断增强。2025年,全国粮食产量达到14298亿斤,连续两年稳定在1.4万亿斤以上,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高;猪牛羊禽肉产量达到10072万吨,首次超过1亿吨;蔬菜瓜果、肉蛋奶、渔业产品等品种丰富、供应充足。农业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据统计,2025年,我国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已超过64%[1],良种覆盖率超过96%,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76.7%。农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取得积极成效,优质农产品供给能力稳步提升,绿色农产品比重持续提高。
(二)第二产业加快转型升级,制造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迈进
第二产业保持较快增长,第二产业增加值从2020年的381986亿元增长到2025年的499653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年均增长4.9%。其中,制造业增加值从2020年的264729亿元增长到2025年的346747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年均增长5.5%,比GDP年均增速高0.1个百分点,有力支撑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十四五”时期,在创新驱动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措施推动下,我国制造业加快转型升级,逐步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迈进。装备制造业、高技术制造业、数字产品制造业等迅速发展,2025年,规模以上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为36.8%,比2020年提高3.1个百分点;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为17.1%,比2020年提高2.0个百分点;规模以上数字产品制造业增加值增长9.3%,比全部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高3.4个百分点。绿色低碳产业发展迅速,新能源汽车、锂电池、光伏等产业市场规模保持全球领先。企业创新能力不断增强,2024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R&D)经费支出达到22548亿元,比2020年增长47.6%,年均增长10.2%。
(三)第三产业占比持续提高,现代服务业蓬勃发展
第三产业规模不断扩大,实力不断增强,第三产业增加值从2020年的574851亿元增长到2025年的808879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年均增长5.8%,比GDP年均增速高0.4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从2020年的55.5%提高到2025年的57.7%,提高2.2个百分点。“十四五”时期,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等新技术加速与服务业融合,现代服务业、新兴服务业迅猛发展,占GDP的比重明显提升。2025年,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分别为5.0%和4.5%,比2020年分别提高1.3个和1.2个百分点;全国网上商品零售额(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为130923亿元,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26.1%,比2020年提高3.3个百分点;近年来战略性新兴服务业、高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增速,高技术服务业投资增速明显高于服务业整体水平。
二、需求结构持续升级,内外协同发力增效
“十四五”时期,我国牢牢把握扩大内需这个战略基点,推动消费扩容升级、投资精准调优、外贸稳量提质,构建了内外联动、供需互促的需求格局,为国民经济稳定增长提供坚实支撑。三大需求结构在规模扩大中持续优化,最终消费支出、资本形成总额、货物和服务净出口占GDP比重由2020年的55.4:42.3:2.4调整为2025年的56.9:38.9:4.2,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一)消费市场扩容升级,基础性拉动作用持续凸显
我国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消费市场规模稳步扩大,拉动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发挥。“十四五”时期,我国消费率平均为55.9%,比“十三五”时期上升0.1个百分点,其中居民消费率平均为39.2%,比“十三五”时期上升0.3个百分点;最终消费支出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平均为58.8%,比“十三五”时期上升10.0个百分点。同时,消费结构持续优化,商品消费中,智能、绿色成为主流,2025年底全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4397万辆,较2020年底增长7.9倍[2]。服务消费增速超过商品消费增速,2025年居民人均服务性消费支出占比为46.1%,较2020年提高3.5个百分点。新型消费亮点纷呈,直播电商、即时零售等场景不断丰富,消费市场活力持续迸发。2025年,我国网上零售额为15.97万亿元,比上年增长8.6%。
(二)投资布局精准调优,关键性支撑效能不断释放
我国坚持精准有效投资导向,各地区各部门投资从规模扩张转向质量效益,投资率基本稳定。“十四五”时期,我国投资率平均为41.1%,比“十三五”时期回落1.5个百分点。同时,投资结构进一步优化,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带动下,“十四五”时期,我国知识产权产品固定资本形成总额现价年平均增长9.6%,比GDP现价年均增速高3.3个百分点,占固定资本形成总额比重达年均15.5%。此外,投资方向持续向高技术、新基建和民生领域倾斜,有效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为经济增长提供了强有力的关键性支撑。“十四五”以来,中央企业在战略性新兴产业累计投资超过10万亿元,占总投资比重从“十四五”初期的22%提升至40%以上[3]。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民生领域投入占比持续超70%,五年累计民生投入近100万亿元[4]。
(三)外贸发展稳量提质,高水平对外开放格局加速形成
我国顶住复杂国际形势压力,推动对外贸易跨越式发展,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加快构建,内外循环联动效能持续提升。“十四五”时期,货物和服务净出口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平均为17.1%,比“十三五”时期提高11.8个百分点,2025年进出口总值超45万亿元,创历史新高,继续保持全球货物贸易第一大国地位。服务贸易快速发展,2024年服务进出口总额首次超过1万亿美元,规模稳居全球第二[5],贸易结构更趋均衡。对外贸易向新向优,2025年,我国高技术产品出口5.25万亿元,比上年增长13.2%[6],知识密集型服务顺差5763亿元,比上年扩大1582亿元[7]。开放水平不断提升,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持续缩减,自贸试验区、海南自由贸易港等开放平台创新赋能,我国持续成为全球最具吸引力的外资流入国之一,为需求结构优化提供了广阔外部空间。“十四五”以来,我国累计吸收外资超7000亿美元。2025年,高技术产业引资占比达32.3%,较2020年提高3.7个百分点[8]。
三、区域协调发展不断拓展深化,重大战略带动作用持续发挥
“十四五”时期,我国各地区充分发挥比较优势,一系列重大区域战略加快落实,资源空间配置优化升级,高质量发展新引擎快速形成,经济增长潜力进一步显现,区域协调发展整体效能稳步提升。
(一)区域经济活力持续释放,区域发展协调性持续增强
我国各区域经济总量稳步提升。从经济规模看,东部、中部、西部、东北四区域[9]地区生产总值分别从2020年的54.0万亿元、22.2万亿元、21.7万亿元和5.2万亿元,提高到2025年的73.1万亿元、29.9万亿元、29.9万亿元和6.5万亿元。“十四五”时期,东部、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速分别为5.3%、5.5%、5.4%和4.2%,中西部快速增长,区域相对差距逐步缩小,区域间经济发展呈现良性互动局面。
(二)区域发展定位更加明确,协同发展水平不断提高
东部地区继续发挥“挑大梁”作用。东部地区作为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地区生产总值占全国的比重稳定在50%以上,2025年达到52.4%。东部地区以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人均地区生产总值由2020年的9.6万元提升到2025年的12.9万元。
中部地区经济综合实力稳步提升。中部地区积极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培育和发展新兴产业,持续打造内陆开放高地。2025年,中部地区生产总值占全国比重达到21.5%。“十四五”时期,中部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速为5.5%,高于全国平均增速0.1个百分点。
西部大开发战略深入推进。西部地区持续完善基础设施条件,推进陆海新通道建设,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经济持续快速发展。2025年,西部地区生产总值占全国比重达到21.4%,比2020年提高0.4个百分点。
东北地区振兴取得新进展。东北地区全力筑牢国家“五大安全”基石,强化农业科技,优化产业结构,三次产业结构由2020年的13.9:32.6:53.4调整为2025年的12.0:30.4:57.7,第三产业成为推动东北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三)重大区域战略纵深推进,引领带动作用日益凸显
京津冀协同发展取得积极进展。从经济规模看,2025年京津冀地区生产总值将近12.0万亿元,区域整体实力持续提升。三地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对差距从2020年的2.6:1.6:1缩小到2025年的2.4:1.5:1,民众获得感不断增强。
长江经济带发展取得显著成效。2025年,长江经济带[10]地区生产总值达65.8万亿元,占全国经济总量的47.2%。江苏、浙江、四川、湖北、上海和湖南6省市地区生产总值稳居全国前10位,为全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进程加快。2025年,长三角地区[11]生产总值为34.7万亿元,占全国比重为24.9%。“十四五”时期,长三角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速为5.6%,高于全国平均增速0.2个百分点。
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扎实推进。粤港澳三地基础设施“硬联通”不断加强,政策规则等“软联通”加速落地,人员货物往来便利化取得新进展。2025年,粤港澳大湾区[12]经济总量突破15万亿元。
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取得新进展。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政策指引下,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生态屏障功能稳固提升,“南北呼应、东西交融”的区域发展格局逐步形成。
四、宏观收入分配结构持续优化,经济发展成果赋能民生发展
“十四五”时期,我国持续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通过系统性、多层次、多维度的分配调节举措,构建起初次分配、再分配协调配套的制度体系,宏观收入分配结构持续优化,经济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一)住户部门收入占比稳中有升,民生改善扎实有力
我国密集出台减负稳岗、技能提升、创业扶持、民生保障等一系列政策措施,有效稳住居民收入增长基本盘,推动居民收入实现平稳较快增长。从初次分配环节看,我国住户部门初次分配总收入从2020年的64.26万亿元增长到2024年的85.03万亿元,年均增速达7.3%,高于同期现价GDP年均增速0.5个百分点;占国民总收入的比重由2020年的62.6%提高到2024年的63.5%;住户部门劳动者报酬收入由2020年的53.84万亿元增加到2024年的72.88万亿元,年均增速为7.9%,占国民总收入的比重从2020年的52.4%提高到2024年的54.4%。从再分配环节看,“十四五”时期,我国持续加大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再分配调节力度,不断完善民生保障体系,住户部门可支配总收入占国民可支配总收入比重始终保持在60%以上,并呈现逐年上升的良好发展趋势,2024年已达到62.0%。同时,我国持续扩大教育、医疗、公共服务等供给规模,不断加大实物社会转移力度,降低居民生活成本。实物社会转移占国民可支配总收入比重稳步提升,2024年达到7.0%,居民在共享发展成果中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提升。
(二)企业部门收入占比呈阶段性波动,发展质效得到提升
我国企业在有力政策支持下加快转型步伐,主动推动发展模式向质效提升、发展动力向技术创新转变,转型过程的阶段性“阵痛”对企业短期发展效益产生一定影响,企业部门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占比呈现阶段性波动。我国企业部门初次分配总收入占国民总收入的比重由2020年的26.4%波动下降至2024年的25.2%,可支配总收入占国民可支配总收入比重也由2020年22.5%波动下降至2024年的21.9%。但从发展质效来看,我国企业发展态势总体平稳,转型升级成效已逐步显现。2024年我国企业部门初次分配总收入达33.74万亿元,较2020年增长6.67万亿元,年均增长5.7%;其中非金融企业部门年均增速达6.2%,高于企业部门整体增速,实体经济较强的发展活力,为提高劳动者报酬、国家财税增收提供了坚实支撑。
(三)政府部门收入占比保持稳定,财政政策精准发力
我国持续深化财政体制改革、优化税收制度、规范税收征管、切实加强预算管理和债务风险管控,多措并举稳定财政收入底盘,有效促进国民收入在住户、企业、政府三大部门间的合理分配和良性循环。2024年我国广义政府部门初次分配总收入达15.11万亿元,较2020年增长3.76万亿元,年均增长7.4%,较同期现价GDP年均增速高0.6个百分点。广义政府部门初次分配总收入占国民总收入比重总体保持稳定,“十四五”时期始终保持在11%左右。再分配环节,2021和2022年广义政府可支配总收入占国民可支配总收入比重有所提升,但随着惠民生助企业政策力度加大,2023年开始,广义政府可支配总收入占比呈现下降趋势,2024年下降至16.1%。
总体来看,“十四五”时期,我国产业结构、需求结构、区域结构和收入分配结构不断优化改善,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支撑。但也需认识到,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新旧动能转换任务仍然艰巨。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持续推动经济结构优化升级,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注:
[1]数据来源:农业农村部。
[2]数据来源:公安部。
[3]数据来源:国务院国资委。
[4]数据来源:财政部。
[5]数据来源:商务部。
[6]数据来源:海关总署。
[7]数据来源:商务部。
[8]数据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
[9]东部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和海南。
中部地区:包括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和湖南。
西部地区:包括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和新疆。
东北地区:包括辽宁、吉林、黑龙江。
[10]长江经济带包括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
[11]长三角区域包括上海、江苏、浙江、安徽。
[12]粤港澳大湾区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广东省广州市、深圳市、珠海市、佛山市、惠州市、东莞市、中山市、江门市和肇庆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