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时7年,中国与欧盟的钢铁紧固件贸易争端终于尘埃落定。世界贸易组织(WTO)于1月18日发布报告,再次裁定欧盟对中国部分钢铁紧固件反倾销措施违反世贸规则。
商务部法条司负责人表示,紧固件反倾销措施争端案执行之诉上诉机构支持了中方的立场和主张,再次裁定欧方对中国产品维持至今的反倾销措施违反世贸规则,中方对此表示欢迎和积极肯定。该负责人表示,中方敦促欧盟认真遵守世贸组织的最新裁决,尽快撤销目前对中国紧固件产品仍在实施的违规反倾销措施。
然而,欧盟层面似乎并不急于取消“反倾销”措施。
“我们完全遵循世贸组织的相关法律程序行事。在我们讨论这方面问题时,会涉及中国加入WTO的一些条款,有一些条款涉及部分具体的特殊反倾销措施,而且这涉及对于倾销价格的比较与计算方面的问题。”在欧洲联盟驻华代表团今年召开的第一次中欧关系通报新闻发布会上,欧盟驻华大使史伟(HansDietmarSChweisgut)在回答《中国产经新闻》记者提问时说。
史伟在会后接受记者采访时再次强调,这涉及对于倾销价格的比较与计算的问题,欧盟方面将在今年晚些时候决定如何处理此事。
2009年1月30日,欧盟对自中国进口的钢铁紧固件产品征收26.5%到85%不等的惩罚性反倾销税。同年7月,中国政府将欧方措施诉诸WTO争端解决机制,并于原审专家组和上诉阶段接连胜诉。此后,欧方为执行原审专家组和上诉机构裁决修改了欧盟《反倾销基本条例》,调整了部分税率规定,但通过再调查对中国紧固件继续维持反倾销措施。中国政府将欧方再调查措施继续诉诸世贸争端解决机制。
业内统计,自2009年欧盟开始征收反倾销税以来,中国相关领域在欧市场份额从26%大幅下滑至0.5%。
而就如何界定倾销,有媒体报道称,欧盟方面的核心论点之一是需要用印度的相关产品价格作为参照来评定中国产品的价格是否为倾销价,其理由是中国还不是WTO规则框架所承认的“市场经济”,所以其自身价格不具备参考价值。
就这一问题,欧盟内部目前正在进行讨论。史伟表示,上周召开的欧盟全体会议中已经再次谈到这个问题:“这涉及中国加入WTO时的一些协议,这些协议有关反倾销的程序,具体来说就是计算倾销的价格和范围。这是一个复杂的技术问题。”
他还补充道:“对于中欧贸易总额而言,反倾销所涉及的贸易比例非常的小,也就是百分之一点多。”
根据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议定书第15条的规定,在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中,倾销幅度的确定可以不以中国商品的实际成本数据为依据,而选择一个市场经济第三国或进口国的同类相似商品价格,即“替代国”做法。按第15条的规定,该条款在反倾销方面的适用期是15年,即2016年12月11日应自动失效。
目前,全球已有81个国家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包括新西兰、澳大利亚、瑞士、俄罗斯以及巴西。欧盟、美国、日本等国家和区域组织未承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