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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失业保险企业缴费比例5月1日起阶段性下调

2016-04-25 06:23:39   来源:   

22日上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召开一季度新闻发布会。人社部政策研究司副司长兼部新闻发言人李忠表示,从2016年5月1日起两年内,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超过20%的省份,缴费比例降至20%;单位缴费比例为20%且2015年底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超过9个月的省份,可以阶段性降低至19%。失业保险总费率由现行的2%阶段性降至1%-1.5%,其中个人费率不超过0.5%。

李忠介绍,截至3月底,全国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8.59亿人、6.89亿人、1.72亿人、2.11亿人、1.76亿人。1-3月,五项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为1.21万亿元,同比增长14.7%;总支出为9677亿元,同比增长12.8%。

另外,截至3月底,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突破9亿,达到9.03亿人,覆盖我国65.7%人口。社会保障卡应用目录开通率达到52%,基本形成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领域普遍用卡的格局。

李忠表示,下一步人社部将深入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研究制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及职工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方案、完善个人账户政策。抓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政策的落实,研究制定失业保险支持钢铁煤炭行业稳定岗位的政策措施。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加快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改革医保支付方式,研究生育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加快制定委托投资管理合同等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配套政策,研究制定职业年金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推进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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