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由国家发改委、工信部、住建部、商务部等24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消费带动转型升级的行动方案》,为促进居民消费扩大和升级,带动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加快培育发展新动力,增强经济韧性,按照国务院有关部署,主要围绕十个主攻方向,出台实施“十大扩消费行动”。
一、城镇商品销售畅通行动
1.畅通市场流通网络。
2.降低物流成本。
3.促进优质品牌商品销售向三四线城市延伸。
二、农村消费升级行动
4.挖掘农村电商消费潜力。
5.畅通城乡双向联动销售渠道。
6.改善农村信息消费基础设施。
三、居民住房改善行动
要给予地方调控自主权,分城施策化解房地产库存,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满足居民改善性住房消费需求。
7.推进住宅小区采暖改造。
利用专项建设基金等,支持改造北方采暖地区集中供热老旧管网设施。
8.稳定住房消费预期。
增加一线和部分热点二线城市的住宅建设用地供应;加大对房地产中介机构的管理,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9.用足用好住房公积金
允许个人公积金账户内资金随工作地点变动进行跨省跨市转移接续,允许有条件的地区开展省内统筹。管理住房公积金试点,满足居民因就业地变动而购房、返回家乡购房等需求,化解三四线城市房地产库存。
四、汽车消费促进行动
10.逐步扩大放宽皮卡车进城试点范围。
指导河北、辽宁、河南、云南等省放宽皮卡进城限制试点及效果评价,视情逐步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取消或放宽对皮卡进城限制的相关措施。
11.支持各地加快建设停车场。
鼓励各地将分散停车场建设项目进行集中招标,实施项目的统一审核和土地的统一供应,通过专项建设基金给予适当支持。对规划编制进展较快、项目建设质量较高的地区,进一步加大专项建设基金的支持力度。
12.促进汽车售后服务质量提升。
推进汽车企业“三包”自我声明公开,开展汽车“三包”责任保险试点,支持第三方机构开展汽车售后服务和质量评价,合理引导市场销售。
五、旅游休闲升级行动
13.着力打造全域旅游示范区。
结合特色旅游小镇建设和乡村旅游发展,年内建成100个全域旅游示范区。鼓励地方引导企业有效利用本地旅游特色资源,开发绿色、实用、有创意的旅游商品,推动线上线下旅游商品销售。
14.加快发展邮轮游艇等消费。
15.积极发展研学旅行、老年旅游。
16.加快培育通用航空消费市场。
六、康养家政服务扩容提质行动
17.增加高水平护理、家政服务人员供给。
18.推进公办养老机构社会化运作。鼓励政府投资新建或购置的养老服务设施采取“公建民营”、转企改制等方式,进行社会化运作。进一步加大公办养老机构实行“公建民营”试点的工作力度。
19.提高医养结合服务能力。
支持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综合医院老年病科等机构建设,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增设康复、护理床位。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养老机构、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的医疗和护理服务项目,将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20.支持整合改造闲置社会资源发展养老服务。
鼓励地方通过招标等方式,将城市中废弃工厂、事业单位改制后腾出的办公用房、乡村撤校并点等方式腾退的闲置用房,低费或免费提供给各类民间资本举办的养老机构。
21.推进个性化多层次健康服务业发展。
修订部分医疗机构设置标准,丰富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引导社会力量投向康复护理、临终关怀以及高端医疗、口腔、医疗美容等资源稀缺领域。支持发展中医医疗保健、健康体检、医疗保健旅游等多样化健康服务。
七、教育文化信息消费创新行动
22.开展高水平职业教育和中外合作办学。
23.支持乡镇影院建设。
24.鼓励各级文博单位发展文化创意产业。
25.鼓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创新。
26.推进智慧家庭等新兴信息消费应用推广。
27.开展电子竞技游戏游艺赛事活动。
八、体育健身消费扩容行动
28.完善赛事运营市场竞争机制。
29.充分盘活体育场馆资源。
九、绿色消费壮大行动
30.实施家用电器能效领跑者计划。
31.增加家用绿色净化器具的供给。
32.推广绿色建材应用。
33.促进居民生活用能清洁改造。
十、消费环境改善和品质提升行动
34.推广应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加大各有关部门及各地方掌握的企业侵害消费者权益信息归集力度。将企业因侵害消费者权益受到的有关行政处罚信息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公示。建立健全失信黑名单制度,并依法依规予以公开,供消费者查询。
35.充分用好12358价格监管平台。
36.进一步清理和规范政策环境障碍。
37.推动消费产品质量提升。
培育发展知名品牌,加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开展空气净化器、电饭煲、智能马桶盖、智能手机、儿童纸尿裤、儿童玩具、婴幼儿童装、厨具、床上用品、家具等民生关注的10类消费品质量提升行动和“质检利剑”消费品专项打假活动。
38.支持分享经济等消费新业态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