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国家统计局发布了关于改革研发支出核算方法、修订国内生产总值核算数据的公告。经过修订之后,2015年GDP增加8798亿元,增幅为1.3%;扣除价格影响后,GDP实际增长速度提高0.04个百分点。不过,修订之后2015年的GDP增速仍为6.9%。
对此,国家统计局核算司负责人介绍,实施研发支出核算方法改革后,中国各年GDP总量相应增加。从近十年的数据来看,改革后各年GDP总量的增加幅度呈上升趋势,年平均增加幅度为1.06%。
而在增速方面,从近十年的数据来看,改革后GDP增速年均提高0.06个百分点。其中,2014年和2015年的GDP增速均提高了0.04个百分点。
不过,修订后,2014年和2015年的GDP增速仍为7.3%和6.9%。而2012年和2013年的GDP增速则分别上调了0.11个百分点和0.07个百分点,修订后,2012年GDP增速由7.7%上升至7.9%,2013年GDP增速则由7.7%上升至7.8%。
该负责人还介绍,改革后,我国产业结构有所变化。以2015年为例,中国三次产业比例由原来的9.0:40.5:50.5,修订为8.9:40.9:50.2,第二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略有提高,第一、第三产业占比略有下降。其中,工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提高0.5个百分点,由原来的33.8%修订为34.3%。
至于为什么要实施研发支出核算方法改革,该负责人表示,2009年,联合国等五大国际组织联合颁布了新的国民经济核算国际标准——《国民账户体系2008》(2008年SNA),其中,研发支出资本化是新国际标准的重要修订内容之一。
该负责人称,中国实施这一改革,具有重要意义。“一是有利于更好地反映创新对经济增长的贡献。”该负责人解释,近年来,中国大力推动科技进步和创新发展,研发支出快速增长,研发活动对经济增长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推动作用。但是,传统的核算方法对研发在促进经济增长中的作用反映得不够充分。新的核算方法将能够为所有者带来经济利益的研发支出由原来作为中间消耗,修订作为固定资本形成,体现了研发成果所具有的固定资产的本质属性,即在未来一段时间的生产活动中不断得到使用,持续发挥作用。
“二是有利于进一步与国际标准接轨。”该负责人称,联合国等国际组织联合颁布2008年SNA后,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家纷纷响应,调整了研发支出核算方法。目前,绝大多数OECD国家都已实施了此项改革,有的发展中国家也进行了改革。“作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我国的国民经济核算数据受到国际社会广泛关注,客观上要求我们尽快实施新国际标准,以提高核算数据的国际可比性。”
此外,该负责人还表示,这次推出的研发支出核算方法改革,暂在国家层面实施。“在地区层面实施研发支出核算方法改革,有的基础数据还不够支撑,难度较大,因此还需要一定的准备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