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日,国务院同时批复济南与苏州城市总体规划方案。值得注意的是,近期来国务院已批复南京、合肥、广州、东营、南通等多个城市相关方案。
方案均指出,要重视城乡区域统筹发展,合理控制城市规模,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体系。此外,应划定城市蓝线保护范围,结合水域自然形态进行保护和整治,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并加快棚户区、城中村、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方案规定,需划定城市开发边界,加强边界管控,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加大存量用地挖潜力度,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此外,完善基础设施是重点。需进一步完善公路、铁路、港口、机场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区域交通枢纽。发展轨道交通。并做好停车场的规划布局,推动城市停车场建设,坚持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积极有序地开展地下综合管廊建设。
苏州方面,还需深化与上海市的协调发展,统筹推进苏锡常都市圈建设,与周边城市共同加强环太湖地区、大运河沿岸环境治理、基础设施建设和文化旅游协作。
南京方面,则需与上海浦东新区、浙江舟山群岛新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等联动发展,逐步建设成为自主创新先导区、新型城镇化示范区、长三角地区现代产业集聚区、长江经济带对外开放合作重要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