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国超半数省份陆续出台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方案之际,备受关注的上海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方案终于靴子落地。
8月5日,上海市政府在其官网发布了《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意见》(下称《意见》)。根据《意见》,上海将紧密结合上海自贸试验区和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创中心的国家战略,坚定不移、有力有效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其中,上海国资国企将再次发挥“领头羊”作用,上海将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为重点,着力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对此,上海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主任肖林认为,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助力下,上海加快推进新一轮国资国企改革,未来国资重组将和产业结构调整有机结合起来,借助资本市场的力量,推动具备条件的国有企业集团整体上市或核心业务资产上市。此外,改革和创新过程中有关容错机制等制度建设也有望获得突破。
上海供给侧改革紧扣制度创新
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当前重点,是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任务。《意见》结合上海实际,提出了九部分内容,其中第一部分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总体要求,第二到第九部分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点任务,包括8个方面,共30条细则。
其中,八大重点改革任务分别是:以制度创新为核心,着力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以科技创新为引领,着力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多措并举降成本,着力减轻企业生产经营负担;加快政府管理制度创新,着力提高行政效率;加快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着力扩大有效供给;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为重点,着力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推进金融开放创新,着力防范金融风险;聚焦城乡发展一体化,着力补齐薄弱环节短板。
对此,上海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主任肖林对上证报记者表示,《意见》是一个全方位的综合性改革意见。总体来看,是为了实现上海经济的持续高效增长,目标是要解决四方面的供给问题:一个是要素的新供给,实现资本、劳动、土地、技术等要素资源有效配置;第二是制度的新供给,目标是实现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第三是结构的新供给,即通过结构调整和改革,实现传统产业升级,加快培育“四新经济”和高端先进制造业;第四是政策的新供给,通过降成本、补短板,化解金融风险和经济风险,包括房地产风险等。
肖林认为,从全国很多地方来看,推动供给侧改革还处在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的阶段,但对上海来说,当前的改革重点是制度创新,提高资本、劳动、土地、技术等全要素生产力,以及降成本和补短板。
围绕制度创新,上海将深化与高水平开放相适应的投资管理制度创新,深化贸易便利化制度创新,加快形成国际产能合作新机制。其中,在投资管理制度创新方面,上海将积极争取扩大服务业开放,推动金融、教育、文化、医疗等服务业领域有序开放。
对此,上海财经大学自贸区研究院副院长孙元欣对上证报记者表示,开放是上海最大的优势,以自贸试验区为重要平台,进一步扩大开放,加快“引进来”和“走出去”,有利于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优化供给结构,提升中高端有效供给。同时也意味着,上海自贸实验区的制度成果将加快对外辐射推广,预计今年9月上海自贸试验区又将有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将向全国推广。
深化国资改革将推容错机制
企业是产品和服务的供给主体,只有做强企业,充分激发企业的活力,才能提高市场的供给能力。《意见》的另一大亮点内容是,上海将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为重点,着力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这意味着,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框架下,上海国资国企将再次发挥“领头羊”作用和带动效应。
《意见》提出,上海要通过“推动开放性市场化重组、完善国有企业激励约束机制、优化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环境”三大举措,以深化国资改革带动国企改革,深入推进国资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积极推动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使各类企业不断提高产品和服务的供给质量和效率。
其中,围绕推动开放性市场化重组,上海将推进国资与产业联动调整,以资本为纽带推动企业纵向整合与横向联动,提高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营效率。
《意见》指出,上海将加快落实“创新发展一批、重组整合一批、清理退出一批”清单,推动国有企业新增投资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基础设施和民生保障等领域集聚。以发展公众公司为主要实现形式,深化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利用国内外多层次资本市场,推动具备条件的国有企业集团整体上市或核心业务资产上市,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经营机制市场化。优化完善国资流动平台运营机制,加快股权运作,做好增量,盘活存量,实现资源、资产、资本、资金的良性循环。
“未来上海国资国企改革工作仍将围绕2013年底出台的‘上海国资国企改革20条意见’和上海国资国企‘十三五’发展规划展开。有了供给侧改革意见之后,上海国资改革领域有些之前条件不具备的改革举措,如整体上市,未来将逐步推进;有些以前因为国家层面没放开的改革举措,如员工持股、职业经理人制度等,接下来也会大力推进。”一位知情人士对记者表示。
肖林也对上证报记者表示,上海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接下来发力的一大重点领域是对改革和创新的容错机制的建立问题。目前相关部门已在研究制订专门办法和细则。根据《意见》,上海未来国资重组将和产业结构调整有机结合起来,借助资本市场的力量,推动具备条件的国有企业集团整体上市或核心业务资产上市。
其实,早在2015年6月,上汽集团就在其公司章程中写入了“容错机制”,上汽也成为上海第一家将“容错机制”写入公司章程的国有企业。根据上汽制定的《创新项目容错管理办法》,容错的业务范围包括技术领域的前瞻性、开创性研发和投资等,与上汽创新转型的战略方向丝丝相扣。
“届时,在公司章程中写入容错机制和党建等内容的做法,将在各国有企业中予以推广。”上述知情人士也如是向记者透露。
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院长吴弘教授则认为,从法律角度讲,容错机制的核心是程序正义,法律要规定程序,程序如果都正确,即使改革结果不理想或有损失,实体也可以不追究责任。而绕开程序的行为则要追责,“将事后诸葛亮变成事前诸葛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