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水路旅客运输明年1月10日起实名制 - 政策法规宏观经济 - 冶金网-首页-钢材 薄板 不銹钢 炉料 生铁 铁矿石 价格 行业分析 出厂价格 市场价格 宏观政策 进出口数据

热门关键字:钢材 炉料 不锈钢 铁矿石 板材

010-65123585

当前位置:首页 > 宏观经济 > 政策法规宏观经济 > 正文

交通运输部:水路旅客运输明年1月10日起实名制

2016-10-18 13:34:22   来源:   

17日从交通运输部获悉,日前发布的《水路旅客运输实名制管理规定》规定,自2017年1月10日起,我国部分区域水路旅客运输将实行实名制管理。

据新华社10月17日报道,该规定明确,由水路旅客运输经营者或其委托的船票销售单位,凭乘船人的有效身份证件销售船票,由港口经营人在乘船人登船前对其进行实名查验,核查船、票、人、证是否相符。水路旅客运输经营者应在船舶开航后统计旅客数量并与港口经营人交换信息,以提高实名查验的准确性。

按照规定要求,港口经营人要配备必要查验设施,确保在乘客登船前完成实名查验,确保乘客登船信息准确无误;水路运输企业要在船舶开航后及时分类统计船载乘客数量,与港口经营人交换信息。经调整的售票、验票流程方案,应当尽早对社会公布。

结合水路旅客运输实际情况,实施实名制的范围为60公里以上的省际水路旅客运输(含载货汽车滚装船),同时琼州海峡省际水路旅客运输也实施实名制管理。除上述实施范围外,省内水路旅客运输实施实名制的范围,将由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公布。

据介绍,交通运输部指导全国水路旅客运输实名制管理工作,长江航务管理局、珠江航务管理局分别负责指导和督促长江干线、琼州海峡水路旅客运输实名制管理工作。

关于我们 | 钢铁知识 | 资讯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站导航

主管单位:冶金工业信息中心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隆福寺街95号隆福寺北里5号楼3层 京ICP备05058732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2096号

版权所有:冶金工业信息中心 联系电话:86-010-65123585 电子邮件:info@metal.net.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