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住建部、环保部联合印发《全国城市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2015-2020年)》,文件对生态园林建设、城市污染治理、海绵城市建设等在2020年的目标做出了明确要求,同时提出城市环境保护投资占GDP比例不低于3.5%。
根据规划,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8.9%,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3.0%,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4.6平方米,水体岸线自然化率不低于80%,受损弃置地生态与景观恢复率大于80%;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不低于80%,黑臭水体占比不高于10%;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高于93%。
在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规划》提出,到2020年,地级及以上城市至少拥有1个40公顷以上科普植物园;建立不少于1处大中型城市生物栖息地保护和建设示范地,面积不少于5公顷;建立不少于3处乡土野生植物群落恢复和生境重建示范地每处不少于2公顷。
在城市污染治理与市政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规划》要求,到2020年,细颗粒物(PM2.5)未达标地级及以上城市浓度平均下降18%,二氧化硫、氮氧化物、VOCs排放降低率达到国家相关考核管理要求;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完成老城区的雨污管网改造,污水处理厂出水达到国家新的环保排放要求或地表水Ⅳ类标准;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建成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其他设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