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滨海新区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公布了《滨海新区实行实名制购房、严禁倒卖商品房“房票”的通告》。
公告的主要内容如下:
1.不能采取内部认购、预定等手段变相收费
房地产开发企业或代理经纪机构不能采取内部认购、预定、优先购房、排号、发放VIP卡、招募会员等手段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等性质费用。
2.开发企业应一次性及时公示全部准售房源
开发企业取得《天津市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后,应在售楼处明显位置一次性及时公示全部准售房源和每套房屋销售单价上限,并实行购房人实名制购房,对已销售的商品房不得擅自随意更换购买人。
3.不得参与倒卖商品房“房票”活动
4.购买的“房票”,不受法律保护
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个人不得参与各种形式的倒卖商品房“房票”活动,变相提高商品房价格。
5.参与倒卖“房票”活动将取消机构备案资格
拒不执行本通告,阻碍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履行职责的,将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