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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加强对分享经济领域平台企业垄断行为监管

2017-07-06 13:16:04   来源:   

据发改委网站消息,7月3日,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促进分享经济发展的指导性意见》指出,要清理规范制约分享经济发展的行政许可、商事登记等事项,进一步取消或放宽资源提供者市场准入条件限制,审慎出台新的市场准入政策。

《意见》提出,我国将加强部门与地方制定出台准入政策、开展行业指导的衔接协调,避免用旧办法管制新业态,破除行业壁垒和地域限制。此外,我国拟出台各项市场准入、监管措施,必须事先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充分开展咨询评估,提高政策透明度。

《意见》指出,促进分享经济更好更快发展,要坚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目标,以支持创新创业为核心,以满足消费需求和消费意愿为导向,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按照“鼓励创新、包容审慎”的原则,发展与监管并重,积极探索推进,加强分类指导,创新监管模式,推进协同治理,健全法律法规,维护公平竞争,强化发展保障,充分发挥地方和部门的积极性、主动性,支持和引导各类市场主体积极探索分享经济新业态新模式。

《意见》提出,合理界定不同行业领域分享经济的业态属性,分类细化管理。加强部门与地方制定出台准入政策、开展行业指导的衔接协调,避免用旧办法管制新业态,破除行业壁垒和地域限制。清理规范制约分享经济发展的行政许可、商事登记等事项,进一步取消或放宽资源提供者市场准入条件限制,审慎出台新的市场准入政策。

《意见》要求,鼓励和引导分享经济企业开展有效有序竞争。切实加强对分享经济领域平台企业垄断行为的监管与防范,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营造新旧业态、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环境。严禁以违法手段开展竞争,严厉打击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的行为。

《意见》还指出,鼓励和支持具有竞争优势的分享经济平台企业有序“走出去”,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积极开拓国际市场,构建跨境产业体系,打造国际知名品牌,培育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分享经济平台企业。

据《中国分享经济发展报告2016》数据显示,2015年,我国分享经济市场规模约为19560亿元,主要集中在金融、生活服务、交通出行、生产能力、知识技能、房屋短租等六大领域。预计未来五年分享经济年均增长速度在40%左右,到2020年分享经济规模占GDP比重将达到10%以上。


资讯编辑:王丹 0701-21623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