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广西玉林民用机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改基础〔2017〕1479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请求审批广西玉林民用机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桂发改交通报〔2017〕295号)及有关材料均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广西地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改善当地对外交通条件,满足航空运输发展需求,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和旅游业发展,同意新建玉林民用机场。
二、本期工程按满足年旅客吞吐量74万人次、货邮吞吐量5000吨的目标设计,飞行区等级指标4C。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1条长2600米、宽45米的跑道,跑道主、次降方向均设置I类精密进近系统;建设8000平方米的航站楼和6个机位的站坪;配套建设空管、供油、供电、消防救援等设施。
三、项目总投资14.88亿元,其中:我委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2.91亿元,民航局安排民航发展基金5.9亿元,其余资金由你区和玉林市人民政府按照2:1的比例安排财政性资金解决。
四、玉林交通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项目法人,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与管理。
五、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均采用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六、在后续阶段,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机场及周边地区的规划控制,保护好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同步建设场外道路等配套设施,保证机场建成后安全正常运营。
(二)机场建设应体现节能环保要求,优化用能工艺,选用高效节能设备,切实加强节能管理。
(三)切实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化解措施,制定有效的应急处置预案,保障机场顺利实施。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7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