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政调〔2017〕10号
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三去一降一补”决策部署,统筹推进全省煤炭去产能和小煤矿整合工作,确保煤电平稳有序运行,省政府决定成立黑龙江省去产能整合小煤矿煤电运行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李海涛 副省长
第一副组长:胡亚枫 副省长
副 组 长:赵万山 省政府副秘书长
李明春 省政府副秘书长
王冬光 省发改委主任
聂云凌 省工信委主任
成 员 单 位:省发改委、工信委、公安厅、监察厅、财政厅、人社厅、国土资源厅、环保厅、住建厅、交通运输厅、商务厅、国资委、地税局、工商局、质监局、安全监管局、省政府新闻办、省煤管局、金融办、国税局、黑龙江煤监局、哈尔滨海关、黑龙江银监局、哈尔滨铁路局、黑龙江检验检疫局、省电力公司、龙煤集团、鸡西市政府、双鸭山市政府、七台河市政府、鹤岗市政府。
二、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发改委(侧重去产能整合小煤矿)、省工信委(侧重煤电运行协调),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省发改委主任王冬光、省工信委主任聂云凌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省发改委副主任鲁峰、省工信委巡视员陈杰、省煤管局副局长李瑞林担任。
三、主要职责
(一)组织领导和统筹推进全省化解过剩产能工作。
(二)组织领导和统筹推进全省小煤矿整合工作。
(三)组织协调全省煤电运行工作,及时处理突发应急事件。
(四)完成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交办事项。
四、有关要求
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判我省去产能、整合小煤矿和煤电运行形势,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重大问题及时向省政府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指挥协调中枢作用,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2017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