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运输厅:
你厅《关于报送228国道乐清乐成至黄华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浙交函〔2017〕203号)和乐清市发改局《关于要求审批228国道乐清乐成至黄华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乐发改〔2017〕75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我省普通国道干线公路网络,提高国道服务水平,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同意实施228国道乐清乐成至黄华段工程。本项目符合《浙江省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三五”规划》。
二、本项目主线起点顺接在建的乐清湾疏港公路,经乐清经济开发区、翁垟,终点接在建的温州瓯江北口大桥下层桥梁,全长约18.5公里(其中完全利用已建疏港公路约0.7公里和霖霄路约1.6公里,对纬一路和经七路约6.3公里进行整治);同步建设本项目连接甬台温高速公路乐清北互通的连接线约1公里。全线设公路养护站和超限运输检测站各1处。
项目主线新建段和连接线采用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33米;利用和整治路段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采用原宽度。新建桥涵设计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其余技术指标应符合交通运输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技术标准和相应规范的要求。
三、项目总投资约22.39亿元,建设资金除省交通运输厅投资补助2.7亿元外,其余由乐清市政府财政性资金负责筹措,项目由乐清市交通局负责组织实施。
四、按照《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重要材料采购等全部实行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采用委托招标。
五、批复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温州市规划局出具的项目选址意见书(浙规选2016-0382149号)、温州市国土资源局出具的土地初审意见(温土资预〔2017〕9号)、省交通运输厅备案的《节能评估表》、乐清市人民政府出具的资金承诺书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审查意见等文件。
六、项目的建设将减少车辆燃油消耗,具有明显的节能效益。下阶段建议进一步优化方案,尽量降低工程造价和节约土地。
请据此编制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