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中央网信办、国家发改委26日发布关于印发《“十四五”电子商务发展规划》(下称《规划》)的通知,阐明“十四五”时期我国电子商务发展方向和任务。
《规划》显示,2020年我国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37.2万亿元,比2015年增长70.8%;网上零售额达到11.8万亿元,年均增速高达21.7%。快递业务量从2015年206.7 亿件增至 2020年833.6亿件,非银行支付网络支付交易金额从2015年49.5万亿增至2020年294.6万亿,均稳居全球首位。企业竞争力不断增强,占据 2020 年电子商务企业全球市值前5名中的4席。
《规划》提出,目标到2025年,电子商务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发展,企业核心竞争力大幅增强,网络零售持续引领消费增长,高品质的数字化生活方式基本形成。到2035年,电子商务成为我国经济实力、科技实力和综合国力大幅跃升的重要驱动力,成为人民群众不可或缺的生产生活方式,成为推动产业链供应链资源高效配置的重要引擎,成为我国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成为经济全球化的重要动力。
《规划》明确了深化创新驱动、引领消费升级、推进商产融合、服务乡村振兴、倡导开放共赢、推动效率变革、统筹发展安全这七项主要任务。
其中包括,大力发展数据服务、信息咨询、专业营销、代运营等电子商务服务业;推动各地区、各部门间政务数据整合共享,提升公共数据开放水平,探索建立数据资产登记制度和定价规则,培育第三方数据评估服务,培育发展电子商务数据交易平台,推动电子商务领域数据高效流通;大力发展县域电商服务业,辐射带动乡村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健全农村寄递物流体系,打造农村电商快递协同发展示范区;梯度发展电子商务人才市场,完善电子商务人才培养体系;支持电子商务跨境交易服务平台企业全球布局,培育一批跨境电子商务独立站,大力发展面向全球市场的电子商务营销、支付、物流及技术服务,形成国际化程度较高的国际电子商务服务业;鼓励金融机构实现电子商务数据资源有效整合与深度利用,增加中小微电子商务企业的金融服务供给。
《规划》在强化电子商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方面提出:
完善电子商务法规标准体系。加强新技术应用的规范和监管,完善市场准入规则,细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规则。加快修订《反垄断法》,推动修订《电子商务法》,制定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等相关法律的配套规定,完善平台治理规则。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提高执法效能,完善投诉处理机制,探索建立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保护指数评价机制,探索建立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和监管框架。健全电子商务行业标准,重点开展直播电商、社交电商、农村电商、海外仓等新业态标准研制。推动建立覆盖全社会的信用体系,加强电子商务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机制。
提升电子商务监管能力和水平。构建适应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要求的数字化监管机制,提升协同联动监管能力,进一步加强线上线下一体化的跨部门、跨区域联合执法和跨境执法协作,强化监管及时性、有效性和威慑力。加强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司法,防止资本无序扩张。推进在线争议解决机制的发展,进一步提高电子商务纠纷解决效率、降低维权成本。
构建电子商务多元共治格局。推动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加强数字技术应用,完善平台规则,不断提升平台自治能力。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强引导与监督实现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的良性互动。推动电子商务行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各类第三方行业组织力量,构建国际一流的数字营商环境。 积极参与全球电子商务治理,推动完善更加公正合理的全球电子商务治理体系。